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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制造业企业的政策效应

2019年09月23日 来源: 《经济评论》 作者: 陈昭 刘映曼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再次为我国财税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自2012年起,我国分地区分行业逐步推开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201651日起,改革地区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标示着我国66年营业税征收历史的结束。“营改增”政策表面上只针对服务性行业,但是在产业链条中,由于下游制造业是上游服务业的主要购买者,所以“营改增”政策也深刻影响着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制造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外资的大量进入以及大批劳动力从农业涌入制造业,都推动了我国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规模的迅速扩大,促进了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即实现了“钱纳里”式的增长。但是,随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依靠庞大的传统制造业优势崛起的中国制造面临着必须转型升级的压力。“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前,在流转税“双主体”并立的格局下,制造业企业因抵扣不充分而产生了重复征税问题,制造业企业在与服务企业进行业务来往时因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导致所承担的营业税未能进行抵扣而只能计入成本,变相的增加了制造业购进服务的价格;“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制造业在购进服务类产品时可进行增值税额的进项抵扣,其直接效应是解决了营业税原有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税负,促进企业活力的释放。 

  为引导制造业发展,政府往往会出台相关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或者产业政策,而制造业的投资行为与绩效变化对不同政策的响应程度不同。第一,关于货币政策对制造业发展的影响。由于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央行的基准利率对市场利率的引导渠道不健全,利率的下调空间有限等问题使得制造业投资回报前景不明朗,以及货币政策往往存在一定时滞性,上述原因使得制造业对于无论是扩张性或者紧缩性货币政策敏感度均较低。第二,关于产业政策对制造业发展的影响。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经济目标,会通过资源倾斜等手段来加速或迟滞产业的发展,但由于市场化程度较低,我国的产业政策虽然可以促进产出增长,却未能带动行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第三,关于财政政策对制造业的影响。政府干预经济所惯用的财政收支调整或财税改革往往会给经济带来长期、持续的影响,且由于整体经济受到撼动,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也会改变。税制改革通过税负变动直接影响各行业经济成本,导致资源的重新配置,同时间接影响不同行业内部和各行业间的平衡关系,因此研究“营改增”政策对制造业的影响程度,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摸索制造业的发展路线与规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完善了我国流转税改革,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那么,这项政策在解决营业税所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同时,对我国制造业投资行为和绩效有怎样的影响呢?政策效应的传导路径又是如何的呢? 

  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拟从企业投资和绩效两个方面,通过多维度指标来构建分析体系,以评估“营改增”政策对制造业的影响。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主要有如下三方面的贡献与差异:第一,基于详实的微观企业数据研究了“营改增”政策对制造业企业行为与绩效的影响,为考察该项政策对制造业的影响提供了微观基础;第二,进一步通过平行趋势检验、稳健性检验来保证回归结果的可靠性;第三,考察了“营改增”政策对不同所有制、不同产品多样性、不同产品质量和不同年龄制造业企业的影响差异,为“营改增”的政策效应评估提供了经验总结。 

  “营改增”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促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已有对“营改增”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税负的影响;(2)“营改增”政策的收入分配效应;(3)“营改增”政策对企业投资行为、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制造业虽然不处于“营改增”政策的改革范畴,但由于与服务业紧密联系,使得“营改增”政策对制造业的影响也引来了学者的广泛关注,例如“营改增”政策与制造业进出口的关系、对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上述研究为我们了解“营改增”的政策效应提供了较全面的视角,也便于我们了解制造业在此次改革中所受到的影响。 

  关于制造业发展问题的讨论,现有文献主要从以下三大视角展开的:一是投入产出视角,通过对产业层面和企业层面的考察,苏杭等发现制造业产业升级依赖于要素结构升级;夏明和张红霞认为进口率、增加值率和最终使用占总产出比率三者之间存在相互制约关系,低增加值率是阻碍我国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全球价值链视角,从低端工业化向高端工业化过渡的进程中,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被全球价值链代工体系所“俘获”,本土企业长期被抑制于低成本代工模式且形成技术依赖,制造业发展亦因此受到制约。三是政策视角,李蕾蕾和盛丹指出地方环境立法有助于缩小行业内生产率离散程度,通过优化行业资源配置而促进制造业升级。综上所述,以往学者们从投入产出视角探讨了制造业发展的微观演变路径,从全球价值链视角为我国增强制造业全球竞争力提供了更高的分析角度,从政策视角为政府引领制造业“强”起来提供了有机价值。然而,迄今为止,对于“营改增”政策是否真正推动了以企业行为和企业绩效为标示的制造业发展,却没有学者为此提供有效的经验证据以及量化评估。 

  “营改增”政策对制造业企业成本产生影响的主要传导路径有两种:一是市场价格调整,二是税额抵扣。首先,由于销售价款中不含税,所以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以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加值为计税依据;而营业税属于价内税,销售价款中含税,以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行为所取得的销售额全额为计税依据。“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服务业从营业税转缴增值税必然经历税收水平的波动,从而引起行业内部价格变动,对下游制造业的企业成本造成影响。其次,增值税实行抵扣制,“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打通了制造业与服务业间的税额抵扣链条,使制造业的抵扣项目范围扩大,制造业企业成本亦在行业互联过程中受到影响。 

  企业购进商品所交纳的税金是企业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由前文分析可知,“营改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造业企业的生产成本,这也必将导致制造业企业行为和企业绩效发生改变。 

  首先,“营改增”政策可能从两个方面影响制造业企业的投资行为。 

  第一,在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当期投资固定资产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而是可全额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了增值税应纳税额,使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试点企业改征增值税后,在销项税额既定的情况下,固定资产投资越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即形成投资补贴效应),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试点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愿,由此带动了下游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 

  第二,自身内源性融资又是企业获得研发资金的主要方式,积极的财税政策可能会削弱企业的内部资金波动,刺激研发行为的实现。当企业缺乏外源性融资渠道,而内部资金又不足时,流动性约束就会对企业的研发投入产生约束作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为制造业企业研发带来如下影响:企业的抵扣链条延长,用于研发活动的可支配资金增加;为研发活动所引入的固定资产成本可抵扣,研发活动的沉没成本降低;自营服务部门的减少或撤销也使企业有更多精力进行研发活动,即“营改增”极有可能使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行为更活跃。 

  其次,在“营改增”政策之前,由于向服务业购买中间服务时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制造业为规避重复征税问题,更倾向于自行成立服务部门。这样便导致了生产性服务业难以从先进制造业中完全脱离,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也可能因分工不足而受到限制。“营改增”政策使得制造业在外购中间服务时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增强了制造业将中间投入品分离出去的意愿,行业间的分工深化也一定程度上促使制造业企业的生产精力更集中于主营业务,从而可能促进经营项目的提质升级,使制造业企业的绩效实现提升。 

  以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制造业上市公司20092014年的年报数据为样本,运用双重差分方法,立足于企业行为和绩效,从异质性企业的分析框架出发,对“营改增”政策作用于制造业企业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察,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1)首先,“营改增”政策没有激发企业的投资行为,反而显著削弱了企业的投资倾向。无论是用研发投入还是固定资产扩张来体现企业的投资行为,“营改增”政策都对企业投资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其次,我们从财务绩效和研发绩效两个方面来对制造业企业的绩效进行探讨,从财务绩效来看,“营改增”政策对制造业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和人力投入回报率都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从研发绩效来看,“营改增”政策对制造业企业以无形资产增加额为标示的企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我们还运用四类检验方法对基准回归结果进行了稳健性分析,都支持上述结论。 

  (2)“营改增”政策效应在企业间存在异质性,面对“营改增”政策的冲击,不同所有制、不同产品多样性水平、不同产品质量水平以及不同年龄的企业在行为和绩效上的改变都不同。 

  本文的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行为和财务绩效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意味着这项政策可能存在一些潜在问题,并没有达到预期减税和刺激经济发展的效果。而且,由于政策推开时间较短且分批进行,企业在政策波动中为稳健起见而选择采取消极的投资行为。为了进一步提升“营改增”的政策效应,有关部门应该更积极地落实税制优化、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以及完善税率级次。同时,不同行业都具有各自的运转模式,“营改增”政策可能会使部分企业因未能适应增值税征收方式,而出现消极的企业投资行为或企业绩效下降。因此,在接下来的增值税设定上应充分考虑行业异质性,保证全面覆盖的增值税是积极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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