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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实施一年减税逾4400亿,未来还应在三方面改革

2019年11月26日 来源: 时代财经

  4400多亿元、2.5亿人……这些数字往小了说是提高个人增收,往大了说是撬动经济棋局。

  11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引入教育、养老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自去年10月第一步改革实施以来,成效逐步显现,今年前9个月累计减税4400多亿元,惠及2.5亿纳税人,对完善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还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与此同时,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 

  然而在新个税改革成效显现的同时,也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由于中国人口流动性大、家庭结构复杂等多重因素,新个税在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的过程中会遇到或多或少的困难。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林江1123日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认为,未来新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应采取据实扣除,取代目前的限额扣除,避免使减税降费的成效打折扣;其次,目前的11个分类过细,部分相似的小类可以合并;除此之外,未来的改革还应取消单位代扣代缴,建立税局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互信关系。 

  新个税改革成效显现 

  20188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通过提高个税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税率结构,加大对中低收入者的减税力度。这是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改,开启了个税领域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新税制。 

  2018101日,个税起征点由原先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年6万元(月均5000元)。时代财经梳理自1980年以来到2018年个税起征点5次提高的数据发现,19809月的个税起征点为月均800元;20061月提高至月均1600元;20083月提高至月均2000元;20113月提高至月均3500元。 

  在林江看来,个税新政的本意是相当好的,希望给中产阶级减税。“中等收入群体、工薪阶层是个税的主要税收负担人群,目前也有数据显示,60%以上的个税的税收负担是来自于这些群体,所以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希望减税降费,给这他们减少一些税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曾测算,起征点提高,每年增加居民收入2034亿元,再加上专项附加扣除,每年共带来居民收入提高3461亿元。 

  新个税在201810月迈出第一步之后,今年11日起,除了每年扣减6万元(月均5000元)和“三险一金”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也上线了。 

  林江认为,新个税的具体做法不仅仅是提高起征点至5000元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6个专项扣除,在这一方面,中国希望能够与西方部分国家和地区看齐。 

  在林江看来,作为政府来讲,不可能无限制得提高个税起征点,且未来提高起征点的意义会相对减弱。“如果个税起征点提升到8000元,而很多地方人的名义工资还不到8000元,那就相当于放弃了个税,所以上升到5000元其实应该足够了。但是对于像上海、深圳等高收入的城市而言却又不够,那么多少是‘够’则很难说清楚,所以后来国家对新个税的重点放在了6个专项扣除上。” 

  今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个税改革成绩单显示,201810月到今年1月的4个月共减税近2000亿元,8000万人免税,6500万人减税70%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1030日公布的今年前三季度减税降费“成绩单”更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34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5109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2725亿元。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叠加新增减税4426亿元,人均累计个税减税1764元。 

  从前三季度的实施情况不难看出,减税降费取得了好于预期的成效。与此同时,时代财经注意到,据国内外多家研究机构测算,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可以拉动中国今年GDP增长0.450.8个百分点。前三季度中国GDP实现6.2%的增长,其中减税降费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蔡自力也曾表示:“今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减收影响较为明显。” 

  未来还应在三方面改革 

  在新个税实施以来成效显现的同时,也有人反应出专项附加扣除的一些问题,以及业内人士认为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的过程中会遇到或多或少的困难。 

  有居民向时代财经称,新个税在赡养老人的一项中只针对养两位老人,并不针对一些需要赡养双方父母即两对老人的情况。此外,还有人对另一种情况感到困扰:继续教育限额不能超过指定金额,但部分课程的价格却较高。 

  在林江看来,新个税的6个专项扣除不是一个据实扣除,而是一个限额扣除。其出发点是防止滥用制度,比如会有人认义父义母等情况,所以就采取了限额扣除。而一旦限额,会有部分民众会觉得他们的实际开支情况没有得到个税扣除,所以重视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所降低。另外,很多人可能即便有这方面费用也不去申报,因为觉得麻烦。在这种情况下,减税降费的成效就会打折扣。除此之外,目前的11个分类过细,部分相似的小类可以选择合并。 

  林江还认为,未来的改革还应取消单位代扣代缴。“一是增加了单位的负担,二是单位也不一定会准确地了解每一个人家庭的具体情况,三是经过单位的程序,纳税人仍然没有纳税意识。未来应该建立税局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互信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税系副教授王玮11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指出,“从制度设计和征管的两个层面来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制比单纯的分类个税制要复杂一些。征管是要有一定前提条件的,这也意味着税务机关需要准确把握所有纳税人的收入情况,但在目前可能有一定的难度。” 

  “目前存在一个矛盾的方面。”他认为,“如果是要减收的话,则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有减支的措施,但是目前支出有着很强的刚性。从制度设计上来看,目前包括个税改革在内的减税措施会有很多,一方面是在减税,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税收征管又在加强力度。一定程度上这是应对收支矛盾的压力所导致的一个选择,但很大程度上使得减税的效果或力度打了一定的折扣。” 

  “下一步,要想应对这样一个矛盾,实现税制可持续,必须要有相应的减支的举措,否则财政收支的矛盾可能很难缓解。”王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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