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在财税机制上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从每月最低缴费基数来看,上海为4927元,安徽为3396.35元,江苏为3368元,浙江为3321.6元。
二是财政收入规模及其来源的差异。2009年至2018年,三省一市的财政收入总体规模与增长速度呈逐年递增趋势,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大致呈上升趋势。在经济结构换挡过程中,各地税收收入增长势头可能会面临压力。
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会依靠有限的裁量权,或实行弹性税收征管方式,或借助财政扶持政策,如专项资金、购房补贴及其他隐形补贴等方式,来招商引资、引进人才。这容易导致区域内产生无序的税收竞争行为,也可能妨碍中央税权的统一性。
有鉴于此,推进长三角区域财税协同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统筹推进三省一市预算管理机制改革。
应逐步确立交通、社保、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机制,可通过联席会议方式,实现包括年度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预测和绩效分析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以提高预算透明度,为后续的横向转移支付机制和税收分享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探索横向转移支付与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为保证横向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以财力转入地为主体,依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由双方对预算目标、执行进度与绩效实施程度实施联合双监控,确立动态绩效评价跟踪机制。
第三,构建和优化税收征管协调机制。
协商确定由总部经济造成的税收和税源背离问题、流转税的所在地和核算地问题,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地等税收归属权问题。
协同税收征管口径,做到既不重复征税又不擅自减免税,避免出台实施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相违背的单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以消除因执行力度差异所造成的税收洼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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