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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数据反映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春风行动”百条措施加速落地

2021年07月28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就税收大数据反映上半年经济发展情况、税务部门学党史办实事扎实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工作进展、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特点、“首违不罚”措施成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等内容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票数据显示:上半年企业销售增长34.4%

  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赵连伟首先介绍了税收大数据反映出的上半年经济发展亮点。

  他表示,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持续巩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4.4%,比2019年两年平均增长15.1%,两年平均增速比第一季度提高2.3个百分点,反映出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具体呈现出五大亮点:

  一是工业经济持续加固,复苏面进一步扩大。上半年,随着市场需求的稳定恢复、国内外循环的逐步畅通,全国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9%,两年平均增长12.4%,比第一季度提高3.1个百分点。工业41个行业大类中,39个行业销售收入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增长面达95%。

  二是创新发展不断增强,高技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上半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全国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3.6%,两年平均增长20.4%,比第一季度提高1.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总体水平5.3个百分点。其中,信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两年平均增长27%,比第一季度提高1.8个百分点。

  三是能源供给结构逐步优化,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迅速。上半年,绿色低碳能源持续发展壮大,新能源发电中的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46.5%和39.3%,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1.4%和24.2%,而火力发电销售收入两年平均增长8.4%。生态环保产业加速发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1.4%,两年平均增长21.2%,比第一季度提高4.2个百分点。

  四是服务消费明显复苏,消费新业态发展向好。上半年,一系列促进消费政策显效,消费市场稳步恢复,商品零售两年平均增长10.4%,特别是升级类消费增长较快,医药及医疗器材、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零售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9.9%和15.3%。服务消费稳步恢复,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消费均已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线上消费延续较快增长,互联网零售消费两年平均增长32.3%。

  五是有效投资稳步提升,投资结构逐步优化。上半年,投资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建筑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8.9%,两年平均增长14.8%,与第一季度基本持平。新基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提速,通信电力输送设施工程、节能工程销售收入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4.3%和39.8%;铁路道路桥梁工程、水利水运工程建筑销售收入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6.9%和19.3%。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价值,充分发挥大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春风行动”百条措施落实超8成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在发布会上就“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展和成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韩国荣表示,自今年2月以来,税务总局将“春风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和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有效载体,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目前,百条措施已落实82%,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精准政策推送,税费优惠直达快享。深挖税收大数据应用潜力,将税费政策与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行关联,打造全国统一的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标签体系,通过锁定税费种类、纳税人登记信息、行业类型等限定条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点对点”“一对一”精准推送。截至6月30日,已精准推送44批次税费优惠政策,惠及纳税人缴费人4.56亿户次。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只要登录电子税务局个人账户,打开“政策速递”栏目,即可查看符合自身条件的税费优惠政策措施。

  二是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税缴费时限。简化纳税申报表单,进一步提高申报效率。如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后,98%的纳税人仅填写一张表单即可完成预缴申报。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以及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实现多税费“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退税办理减少约三分之一申报表单、五分之一数据项,整体申报效率提高30%。

  三是精细税费服务,确保享优惠得实惠。联合工商联持续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为小微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目前,各地税务部门均开通小微企业服务专线,开展专题政策宣讲活动1.1万场次,累计在线解答问题咨询110余万次。针对大企业跨区经营普遍、个性化需求突出等特点,探索完善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机制,目前已协调16项大企业重组涉税事项,解决327件各类大企业涉税诉求,协调67项大企业跨省市涉税事项。通过上述个性化的服务,助力纳税人缴费人享优惠得实惠。

  四是精诚税收共治,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让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例如,税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人社、银行等部门,建立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日办结”的服务新模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动企业开办事项一次办好。又如,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推进信息实时共享,推动不动产交易“一站式”办理。再如,将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分中心的形式归并到所在地的12345热线,满足“一号通答”咨询需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精细的服务。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意见》要求,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巩固落实“春风行动”已推出措施,继续沉下心来优服务、凝聚力量办实事,紧扣时间节点抓好后续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落细,切切实实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税收数据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向好

  当前,数字技术正加快与实体经济融合,数字化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赵连伟就税收大数据反映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他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税务总局对照国家统计局标准,利用税收大数据,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税收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4.2%,两年平均增长20.8%,比第一季度提高3.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总体水平5.7个百分点,反映出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向好,正逐步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一是数字产品制造提质增效。上半年,数字产品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6.3%,两年平均增长13.6%,比第一季度提高2.8个百分点,高于制造业总体水平0.7个百分点。其中,智能设备制造、集成电路等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收入增势向好,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9.9%和16.8%。

  二是数字产品服务潜力不断释放。上半年,数字产品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8.8%,两年平均增长13.7%,比第一季度提高5.1个百分点。其中,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维修销售收入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6%和16.2%。特别是电子数字出版物零售、计算机软件零售、通信设备修理业销售收入增速较快,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9.6%、19.8%和19.1%。

  三是数字技术应用加快拓展。上半年,数字技术应用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5.3%,两年平均增长26.4%,比第一季度提高3个百分点,高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增幅5.6个百分点。其中,互联网相关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销售收入两年平均分别增长46.5%、27.1%和26.1%。特别是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销售收入增速较快,两年平均分别增长64.6%和60.7%。

  四是数字要素驱动创新加速突破。上半年,数字要素驱动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6.2%,两年平均增长34.9%,比第一季度提高5.6个百分点,增速居4个大类行业首位。其中,供应链管理等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内容与媒体销售收入增势向好,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0.2%和46.7%。

  “从上述数据来看,数字经济的新引擎作用愈加凸显,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赵连伟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用好税收大数据,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和宏观决策,同时进一步优化税费服务,为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社保缴费便利化目标任务提前完成

  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副司长王发运介绍了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推出社保缴费便利化措施,推进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的情况。

  王发运表示,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将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作为税务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在人社、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截至6月底,已实现企业所有缴费业务全部能“网上办”,个人缴费业务基本能“掌上办”,提前完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具体来说:

  在缴费渠道上,积极推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企业可自行选择电子税务局、单位客户端等网上渠道或批量扣费等方式办理社保缴费业务,个人可通过税务APP、手机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等掌上渠道办理社保缴费业务。各地税务部门还推出了许多特色缴费渠道,如深圳市税务局开发了老年版APP,便利老年人线上缴费;青岛市税务局搭建了视频连线平台,提供“见屏如面”式缴费服务。

  在缴费事项上,持续拓展“网上办”“掌上办”业务范围。在实现社保申报、缴费、查询等基本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的基础上,还将扣款协议签订、凭证打印、通知提醒等关联事项也纳入“网上办”“掌上办”内容。初步统计,目前全国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业务量占比均达到90%以上。

  在实现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的同时,税务部门还与有关部门一起,持续优化线下渠道,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缴费服务,进一步提升缴费人获得感。

  一是推进社保缴费“一厅联办”“一网通办”。会同人社、医保等部门,统筹调配服务资源,通过人员共驻、人员互派等方式,推进社保缴费和经办业务“一厅联办”。截至目前,全国3000多个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政务大厅支持“一厅联办”。试点社保缴费和经办业务“一网通办”,将线下“一厅联办”转向线上。广东、广西、湖北等地税务局将税务“网上办”“掌上办”渠道植入当地政务网站、政务APP等便民应用,缴费人只需一次登录,即可“一网通办”。

  二是对特殊群体进行重点保障、兜底服务。为满足不使用智能设备的特殊群体缴费需求,税务部门专门制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社保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的有关事项,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绿色通道、缴费专窗,并积极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巩固拓展“网上办”“掌上办”成果,持续推进社保缴费便利化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方便。

  上半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增长27.3%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赵连伟在回答记者有关今年上半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的提问时表示,税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624.3万户,较2020年增长27.3%,较2019年增长22.8%。

  分类型看,新办企业332.3万户,新办个体工商户284.2万户,新办其他类型市场主体(如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7.8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6.8%、28.3%和18%。

  分所有制看,新办民营经济涉税市场主体617.1万户,较2020年同期增长27.4%,占比98.9%,较2020年、2019年同期分别提高0.05、0.47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信息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增速较快,同比分别增长73.4%、70.4%;制造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36.8万户,同比增长17.31%。

  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涵养税源、吸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帮助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快速成长发展,推动形成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壮大、税基扩大、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首违不罚”的积极社会效应逐步显现

  “首违不罚”是税务部门今年开展的“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韩国荣就“首违不罚”措施取得的成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表示,税务部门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推行首批10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对纳税人容错纠错空间扩容明显,行政处罚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功能作用持续放大,市场主体感受到了税务执法的“温度”,积极社会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一是营造了更加和谐的营商环境,税务执法更有温度。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在严格规范税务执法的基础上,对税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的纳税人给予及时纠正的机会,降低了纳税人首次因资料报送不全、纳税申报逾期、发票使用失误等情形造成的受罚风险,体现了“柔性执法有温度”,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获得感。

  二是增进了相互理解包容,征纳关系更为融洽。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既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包容和善意,又增进了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减少征纳矛盾。对“首违不罚”清单中的税收轻微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也有利于执法资源向重大税务案件倾斜,整体上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是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约束意愿,纳税人自愿遵从更加主动。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并非简单地不予处罚了事。对“首违不罚”清单中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通过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进行提示,督促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方式,告知纳税人依法及时履行义务,促进了税法遵从。如江苏税务部门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后,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方面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罚量下降约三成,经过“首违不罚”的纳税人,90%不再发生同类违法行为。

  韩国荣表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税收法治的信心。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持续高压打击“三假” 曝光3起典型案例

  媒体记者十分关心税务部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的有关情况,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付利平表示,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税款损失。今年上半年,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7.21万户,配合公安机关对37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1085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的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有效遏制了虚开骗税的猖獗势头,有力维护了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付利平介绍,上半年打虚打骗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持续加大“三假”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聚焦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不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税收优惠的“假申报”,上半年相继开展了多个批次集中打击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力度不减,频次不减。

  二是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发挥集成打击优势。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深化密切协作,深度融合,推动部门协作实体化运作,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对犯罪团伙联合研判,实施精准打击,充分发挥了部门合成作战优势。

  三是持续关注新动向,严打电子发票虚开。2021年1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全面推行后,出现了虚开电子发票的新动向。四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打击,已成功破获多起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案件,形成对电子发票虚开零容忍的严打攻势,全力护航发票电子化改革。

  四是持续加强源头治理,筑牢立体打防体系。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不断加强源头治理,结合深入推进实名办税,强化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管控,构筑事前防、事中阻、事后查的立体打防体系,持续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付利平表示,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已先后曝光多起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在发布会上,她代表税务总局再曝光破获的3起虚开骗税典型案例。

  案例一:浙江湖州破获“4·15”骗税案。2020年5月,浙江湖州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破获“4·15”骗税案,打掉虚开、介绍虚开、配单、地下钱庄和骗税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经查,该团伙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情况下,虚开发票,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30份,虚开金额2.17亿元,骗取出口退税2087.32万元。

  案例二:深圳破获“惊雷3号”虚开骗税地下钱庄案。2020年7月,深圳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以及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成功破获“惊雷3号”虚开骗税地下钱庄案,打掉虚开、骗税、地下钱庄等多个环节的9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经查,该团伙非法获取上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后,将他人货物冒充成自身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据骗取出口退税,涉嫌虚开发票金额40多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5亿元。

  案例三:宁波破获“6·10”利用软件企业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骗税案。2020年11月,宁波税务稽查部门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成功破获“6·10”利用软件企业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骗取出口退税案,抓捕犯罪嫌疑人7人。经查,犯罪团伙在全国各地虚假注册成立一批软件企业和供货工厂,虚构业务,骗取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优惠,并骗取出口退税。该案涉及全国14个省市,涉案金额27.73亿元,已认定处理出口退税款4348.18万元。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进一步净化税收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切实维护守法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付利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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