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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大数据优化税收监管的对策建议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 国际税收

  (一)扎实推进实名办税,探索数字身份认证 

  实名办税的身份信息采集功能,能为追究责任提供可靠证据和线索,对潜在的违法犯罪起到震慑作用;并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 +风险”动态监控方式。这对监控因过失或欺诈造成的不遵从至关重要。数字技术发展日益为身份信息采集和身份证明提供了快速、便捷、安全的新途径。目前针对“多证合一”的改革趋势,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同商事登记、公安、银行等部门的合作,保证实名认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在各地探索实名办税的基础上,依托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有效对接“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加快建立办税人员实名信息数据库。借鉴国外数字(电子)身份系统的成功经验,探索数字(电子)身份认证,推进实名办税“网络化”“智能化”,形成办税便利、信息共享、风险可控的实名办税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涉税风险。税务部门可根据实名办税遵从情况,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例如对高风险纳税人、领购发票等高风险事项实行刷脸认证,对低风险纳税人、税收登记变更等低风险事项则不需要刷脸认证,从而提高事中监控效率。税务与公安部门还可利用身份信息快速查找涉税违法线索和调查取证,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
  (二)拓展第三方涉税数据共享,提升数据采集广度深度
  税务机关如何获取和利用第三方数据,将是大数据时代提升税收治理效率的关键。加大第三方数据的采集和使用力度,已经成为当前税收遵从战略的重中之重。在政务数据、企业数据、社会数据等三类数据中,政务数据处于核心地位,具有权威性、可靠性。按照 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数据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要求,依托政府数据共享机制与平台,强化政府部门间合作共享机制,加强税务机关与发展规划、财政、民政、住建、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海关、银行、电信等部门的涉税数据共享;并积极参与地方政务数据共享。此外,要积极拓展企业数据、社会数据的共享,提升涉税数据采集的广度和深度。例如运用网络爬虫技术,从互联网海量信息中快捷获取有用的涉税信息;将纳税服务嵌入纳税人经营系统或者其他经常使用的应用软件,一旦生产经营或销售等涉税行为发生,第三方数据便能及时传送到税收大数据系统。
  (三)整合数据资源,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处理平台
  应以国家税务总局大数据平台为基础,以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为切入点,整合集中所有涉税数据,实现涉税数据由两级集中转变为一级集中。将电子税务局、综合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等多个系统有效衔接起来,统一数据口径和标准,建设一体化的大数据处理平台,将各地税务机关自建数据平台及应用系统整合迁移至大数据处理平台,打造成为税收管理服务的“金山银山”。从更高层次加强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搭建跨部门网络涉税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涉税信息的共享,构建完整、动态、及时的税源监控网络,全方位监控税源。通过全国一体化的大数据处理平台,促使税务机关从“数据采集者”向“数据治理者”转变,从“发票管税”向“数据治税”转变,真正发挥大数据监管的效率。
  (四)应用新技术创新监管方式,实现提质效降成本
  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和先进分析工具,变革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和税收评估、审计、稽查的方式,开发针对性、高效性、非接触式的税收监管模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做到事前对纳税人预测防范,事中出现问题及时提醒阻断,事后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依托全国一体化的大数据平台,借助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新技术,在海量数据的支持下,开发纳税人全息画像模型,强化纳税风险预警、评估和防范;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自动化等新技术,开发动态风险监控模型,根据动态风险、动态信用数据,对纳税人进行动态分类,实施差别化监管和服务措施,对高信用、无风险纳税人不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纳税人精准防范,从而实现精准监管、提质增效;加快区块链技术在税务发票领域的应用,推广应用区块链电子发票系统,使其成为追踪涉税数据、打击逃骗税的新工具。
  (五)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数据安全
  尽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订,为税务机关采集大数据、应用大数据行使税收监管职能、依法保护纳税人信息安全等方面提供法律依据。加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数据采集、管理、使用、存储、维护、安全在内的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明确数据安全职责边界,强化运用数据安全管控,切实维护纳税人隐私和经济安全。
  (六)优化组织体系,培养高层次大数据人才
  美国和英国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均建立了税收风险分析与管理专业部门和专业化人才库队伍,在税收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大数据思维指导下,应继续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身”与“瘦身”相结合,集成管理职能,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机构组织的扁平化、流程简约化、数据处理集中化。培养一批既熟悉税收业务又精通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分析技术等列入培训的重要内容,招录和培养大数据分析人才,建设大数据专家团队,构建“全部纳税人、全税种、全环节、全事项、全天候”的智慧型税收监管体系,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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