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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法实施为契机加快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2021年02月02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税务机关应以新行政处罚法实施为契机,及时梳理和调整税务行政处罚的规定,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行政处罚是行政行为的一种,然而1996年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并未明确解释该法律概念,及至2017年修改时亦未涉及。长期以来,关于行政处罚的概念及本质内涵,理论和实务对其理解多有争议。本次修订,从立法上正面回应分歧、消迩疑义,界定了行政处罚概念和本质特征,明确提出行政处罚系“合法性+可罚性+惩戒性”的统一:“合法性”强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可罚性”即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惩戒性”指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新行政处罚法规范了行政处罚类型,廓清了行政处罚管辖,优化了处罚适用规则,构建了处罚三项制度,精细了处罚实施程序等。

  笔者认为,在程序法方面,应借鉴吸纳行政处罚法修订亮点,建立税务处罚依据与行政处罚的有机衔接,完善税务处罚范围、处罚种类、处罚管辖、处罚程序等相关规定。在实体法方面,应集中清理统并、优化调整单个税种立法中的处罚规范,建构严密科学的税务处罚制度体系。纵向按法律位阶递减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税务部门规章到税费规范性文件推进,横向按各税种到社保费、非税收入征管处理处罚依据落实,积极推进税收法定落实进程,开展规章和税费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相抵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税务部门规章和税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行政处罚法不符的内容。

  以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重点,融会贯通地运用行政处罚法修订的先进理念、创新举措和崭新制度,围绕“精确执法+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升税务处罚水平,发挥税务处罚惩戒效能,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加快形成严密规范的税费征管体系。以全面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为重点突破,进一步完善制度、巩固成效,增强税务处罚实施的效果。以精确执法促进精确处罚,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核心要义、关键时点和重点程序,提升税务处罚的精细化水平。创新执法理念,发挥大数据治理优势,对重大违法失信行为实行精准打击,尽快推开“首违不罚”制度实践并确保落地见效,完善法际衔接机制,努力提升处罚惩戒的部门合力。

  进一步加强执法基础建设,执法资源配备和执法人员配置适度向基层一线、向重点执法岗位倾斜,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各级税务执法主体要通过多形式、多层面,广泛宣传行政处罚法,让税费相对人知道行政处罚法,了解行政处罚法,运用行政处罚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提升法律遵从度和诚信守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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