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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年04月30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近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通报税务系统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二科一级主任科员许丁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8月,许丁根在办理税务稽查案件过程中,违规收受企业经办人所送的礼金人民币10000元。许丁根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2.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武原税务所一级主办陈东等3人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20年8月,海盐县税务局武原税务所一级主办陈东、胡勇,二级主办周新丰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分别收受面值共计人民币1000元的水果礼卡2张。陈东、周新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峡山税务分局劳务派遣员工吴燕玲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9月24日,吴燕玲在峡山税务分局办公楼内,违规收受前来咨询个体工商户办税事项的纳税人所送礼金人民币600元。吴燕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案例均发生在或持续到两项整治期间,属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大趋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动摇、目无党纪国法,对于党组织给予的自查坦白机会,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最终受到了严肃处理。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突出强调党的作风建设和形象关系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风险越大、挑战越多、任务越重,越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好的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税收现代化进入新发展阶段。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毫不妥协、毫不松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作风建设融入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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