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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讲堂”详解城乡居民两险征缴服务

2021年08月26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自2019年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城乡居民两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持续丰富缴费方式,优化缴费服务。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税务讲堂”网上公开课,由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杜志农详细解读城乡居民两险征缴服务,并集中解答缴费人普遍关心的问题。

  杜志农首先从参保范围、资金筹集、缴费时限等方面,介绍了城乡居民两险的基本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为:年龄在16周岁以上,但不包括在校学生;未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所有人员;居民自愿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年龄限制,覆盖了除职工医保范围以外的所有人员。

  在资金筹集上,城乡居民养老实行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实行按年缴费的制度,并统一设置了从100元到2000元一共12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档进行缴费,政府配套给予补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根据国家每年公布的个人缴费最低标准,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调整,国家对参保缴费的居民给予补贴。

  在缴费时限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大多数地区,居民可在参保这一年任意选择一个时间去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当年缴纳下一年度费款,全国大部分地区都规定在9月至12月集中征收。

  杜志农详细介绍了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两险的主要缴费渠道,包括线上缴费、银行柜面缴费、集中代收费款和办税服务厅缴费四种渠道。他表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缴费渠道,借助电子税务局、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多种线上渠道开发、升级缴费功能,让缴费更方便、更快捷。比如,缴费人可以通过当地税务部门的手机APP、公众号或微信、支付宝等手机支付平台,进入城乡居民缴费模块,对系统显示的参保信息进行核实后,按照要求操作即可缴费。

  本期“税务讲堂”上,杜志农还解答了缴费人关心的多个问题。有缴费人问,城乡居民缴费成功后如何开具缴费证明?对此,杜志农表示,缴费人完成缴费后,可通过多种渠道打印缴费证明。以电子税务局为例,缴费人可以进入“我要查询”页面,点击“开具社保缴费证明”,选择费款所属期,查询出结果后,点击“缴费证明申请”,信息系统将立即制作缴费证明,制作成功后就可以下载打印。

  还有缴费人问,有些老年人、残疾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缴费,税务部门能够提供什么服务保障措施?杜志农表示,为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社保缴费顺畅便捷,税务部门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在设计各类线上申报缴费系统时,都会具备代办功能,老年人、残疾人可以请亲属、友人代为网上办理;二是办税服务厅会提供人工现金收付通道,老年人、残疾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和现金现场缴费;三是如果不熟悉缴费流程,可以随时向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咨询,税务人员会对老年人、残疾人优先提供引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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