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储德银、纪宇轩在《税务研究》2026年第6期撰文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选择,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与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仅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而且对于充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即以高质量消费潜力激活有效需求、以高效率投资动力提升供给效率,进而驱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宏观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治理中非常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实施是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不仅有助于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壁垒,而且有助于消解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深层矛盾。因此,如何全面提升并持续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已成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统筹考量与精准施策的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