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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汪康:减税降费是稳定经济基本盘的关键举措

2022年03月10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作者: 李钰
  今年全国两会,减税降费仍是焦点。去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如何?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如何发力?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汪康围绕减税降费话题接受记者专访。
  从事财税工作多年的汪康,一直关注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效果。他认为,减税降费是宏观调控的关键举措,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逆调节的重要内容。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减税降费有助于稳住市场主体,从而稳住经济基本盘。
  “去年的减税降费政策对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汪康表示,2021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双重影响,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发展,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取得积极效果。
  汪康说,以小微企业为例,去年我国加大了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力度,全年小微企业新增减税降费2951亿元,有效促进市场主体活力提升。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
  “这样的减税降费安排,既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又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针对性、操作性、精准性,对于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障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汪康表示。
  “接下来的减税降费政策要与相关财政、货币、就业等宏观政策协调配套,科学把握时度效,努力形成最优组合。”汪康认为,相关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精准实施,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要强化协同共治,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防止政策效果被抵消。
  汪康同时建议,要加强减税降费顶层设计,在更长时间、更大范围内统筹考虑。
  一是要将减税降费政策与公平税负结合起来。汪康认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宏观税负(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一直是稳中趋降的,2020年以来基本稳定在15%左右。“十四五”时期,要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税负结构进一步优化,税负更加公平合理。
  汪康建议,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欠发达地区,新兴产业、高端制造、高技术领域特别是“卡脖子”行业,税负要适度降低。对能源领域、消费领域、不同收入人群,税负要有增有减。“例如,减轻新能源领域税负,适度增加传统高耗能领域税负,助力实现‘双碳’目标;适度增加高收入群体税负,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减轻基本民生消费品税负,适当提高高消费税负。”他说。
  二是要将减税降费政策与深化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结合起来。汪康认为,要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科学深入研究税种设置,尝试通过合并、开征、完善等措施,优化税种、简化税制,力求做到收入保障更加有力、功能搭配更加合理、调控作用更加充分,便利税法遵从,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设立遗产税、赠与税、特别消费税。对近年来出台的阶段性税收政策,实践证明有效并经过全面评估后,要转化为长效税制安排。”他说。
  三是要将减税降费政策与国家实施共同富裕战略结合起来。汪康表示,我国目前仍处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人均GDP尚未达到高收入国家下限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扩大经济总量、提高人均水平仍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要调整完善资本所得的税收政策,降低中低收入和普通消费者的税收负担,增加高收入和高消费群体的税收负担。妥善处理好资本、劳动、消费之间的税负关系。
  “必须坚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汪康建议,初次分配更加注重效率,税制要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做大“蛋糕”。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税制要强化收入分配调控、把“蛋糕”分好。三次分配鼓励社会互助,税制要有效引导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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