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作为连接南北的重要水上动脉,大运河不仅促进了沿岸地区的商业繁荣,还推动了不同地域文化的融合与交流,孕育并丰富了运河文化的精神内涵。大运河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新与进取、开放与包容、诚信与法治的文化内涵,和现代税收治理理念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本文以大运河商贸文化为本,探索其文化内涵对于完善现代税收治理理念的启示,以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让古老大运河焕发时代新风貌。
关键词:大运河商贸文化 税收治理 税收法治 诚信纳税
一条大运河,半部华夏史。中国大运河由隋唐运河、京杭大运河和浙东运河组成,全长近3200公里,是世界上距离最长、规模最大的运河。运河兴,国家兴。千百年来,大运河的持久畅通,成就了沿河地区的人口兴旺、百业发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运河是“运河两岸人民的致富河、幸福河”。“大运河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保护、传承、利用上下功夫,让古老大运河焕发时代新风貌。”探寻和借鉴大运河商贸文化内涵,将之与现代税收治理理念相结合,对税务部门积极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国家战略,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一、大运河商贸文化及其内涵
大运河连接南北,互通东西,是古代中国重要的水上交通网络。随着大运河的开凿与通航,商贸活动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壮大,孕育了内涵丰富的大运河商贸文化。可以说,大运河商贸文化是以运河商贸往来为主要内容和依托,历经千百年沉淀所形成的地域连接、经贸联结、人文联通、历史联系的总和。其文化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于商贸经济繁荣的创新与改革精神
大运河商贸文化的形成,是与商贸经济的繁荣密不可分的。沿着这条古老的水道,商贾云集,贸易往来频繁,这种繁荣的景象不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激发了商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他们不满足于现状,不断探索新的贸易路线,开发新的商品,推动了商贸经济和文化的向前发展。
以明清时期晋商的铜材和运河贸易为例。铸币所用的铜材主要是云南的“滇铜”和来自日本的“洋铜”,这些铜材的运输距离较长,依靠陆路运输难以满足生产需要且运费高昂。晋商们利用运河航运的便利条件,解决国内铜材用量的同时,还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在新商品的开发方面,晋商们利用特勒苏草(一种植物)光滑、挺拔且具有韧性的独特特性,对其进行精心加工,编制成帽坯、帽缨、草帽等各种实用的手工艺品,并且通过运河销往天津、北京以及东南地区的各个省份,从而拓展了他们的市场范围。
运河商贸文化中的创新和改革精神,还体现在商业经营模式上。在明清时期,杭州是徽州盐商的主要集聚地。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城市居民对消费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徽商们迅速调整商品结构,增加适合城市居民消费的商品种类和数量,开设大量茶庄、木行、布店和染织厂,并建立了自己的行会组织。这些举措不仅促进了杭州本地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为徽商们带来了丰厚的利润。行会组织的建立,更是为商人们提供了一个交流信息、协调行动的平台,为杭州商品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
(二)基于地域人文交流的开放与包容精神
大运河作为连接南北的重要通道,不仅促进了商品的流通,更推动了不同地域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来自各地的商人们带着各自的商品和文化,沿着运河穿梭往来。这种商贸活动打破了地域的界限,使得不同背景、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生活习惯的人们交往日益密切,也让运河沿岸地区的人们能够接触到更多元的文化和思想。他们开始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尊重接纳这些外来文化,不断学习并加以改进。比如,丝绸技术通过大运河传入苏州后,当地工匠迅速学习并掌握了这项技术。他们不仅保留了传统丝绸的精美工艺,还结合本地特色进行了创新和发展,使生产的丝绸以精美细腻、质地优良而闻名于世。
开放与包容的精神,不仅使运河沿岸的城市充满了活力,也为城市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和技术。宋朝的都城汴京(今开封),是当时的水陆交通的枢纽。运河开通后,各地的商人、手工业者,以及许多外国学者和艺术家集聚于此,他们在这里经商、交流学术、传播文化,进一步丰富了大运河的文化内涵。
(三)基于重信守诺和遵规守法的诚信与法治精神
在商贸活动中,诚信和守法是维系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伦理法则。大运河商贸文化中的诚信与法治精神,体现在商人们重信守诺、依法经营的商业道德上。他们注重信誉,坚守承诺,以诚信为本,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信赖。同时,他们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交易公平和市场秩序。
在大运河的商贸往来中,商人之间往往依赖于口头承诺和彼此信任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使得生意得以持续和扩大,这也成为维系商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比如,徽商代表胡雪岩在经商过程中,非常注重诚信,他开设的“阜康”钱庄遍布全国各地,凭借卓越的商业才能和诚信经营,赢得了“活财神”的美誉。同时,他还创立了“胡庆余堂”中药店,以“戒欺”为店训,教育员工重诚信、不欺诈。
法治精神在大运河商贸活动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在清代,大运河漕运被视为“南北之咽喉,军民之命脉”,据此,在明代漕运管理法律制度基础上,清代又在大运河漕运管理的各环节制定了种类繁多且庞杂细密的“律、例、典、令”等,形成了健全齐备的大运河漕运管理法律体系。商人们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也遵循着行业规范和地方习惯法。比如明清时期,扬州盐商在经营盐业时,必须遵守朝廷的盐法,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惩罚。法治不仅保证了商业活动的合法性,也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公平竞争。
二、大运河商贸文化与现代税收治理理念
(一)历史中的大运河商贸活动与税收治理
在大运河商贸活动和文化内涵形成的过程中,税收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大运河商贸活动,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比如,唐代对通过大运河进行南盐北运的税收制度进行改革,采取了“民产、官收、商运、商销”的政策,形成“天下之赋,盐利其半”的局面。另一方面,税收也是调节商贸活动、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比如,清代雍正至道光年间,漕船免税商货由四十石逐步调整为一百八十石的政策,直接推动了“运河经济带”的蓬勃发展。此外,税收还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为商贸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比如,北宋时期针对地方官吏私设“河锁”征税问题,宋太宗至道元年(995年)下诏,强调“江南溪渡”税费要根据相应的规定征收,不得随意摊派税费增加商贾负担,有效地保护了商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商业的健康发展。
(二)大运河商贸文化与现代税收治理理念的内在联系
大运河商贸文化历经千年发展和沉淀,基于沿河地区经济发展,又对促进大运河商贸经济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而现代税收治理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特点的治理,其目的是通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运河商贸文化中的创新与改革、开放与包容、诚信与法治的文化内涵,同现代税收治理需要高度契合,与完善税收治理理念具有较强的内在关联。
创新与改革,是适应复杂经济生态的基本逻辑。在快速变化的经济环境中,创新与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大运河商贸文化中的创新精神,鼓励人们在商贸活动中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技术,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而现代税收治理中同样需要税收制度和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生态。同时,改革也是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通过优化税收结构、提高征管效率等措施,可以有效适应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兴起、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企业跨区域经营的新形势,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开放与包容,是实现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开放与包容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大运河商贸文化中的开放与包容精神,不仅促进了地域间的商品流通与文化交流,更体现了对不同理念和文化的接纳与尊重。这种精神在现代税收治理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税源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税收治理需要面对多元化的经济主体和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秉持开放与包容的理念,税收治理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促进国内外市场的互联互通,为各类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同时,开放与包容还有助于推动税收政策和征管服务的持续优化和完善,以更好地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诚信与法治,是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压舱基石。在现代社会,诚信与法治不仅是个人行为的准则,更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大运河商贸文化中的诚信与法治,强调重信守诺、遵规守法,这种精神在现代税收治理中同样不可或缺。税收治理需要建立在纳税人诚信守法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违法成本等措施,引导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规定,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同时,法治也是税收治理的重要保障。税收治理必须依法进行,确保税收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公平和正义,营造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和市场经济秩序。
三、大运河商贸文化对现代税收治理理念的启示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大运河商贸文化与现代税收治理理念的内在联系表明,创新与改革精神、开放与包容精神、诚信与法治精神可以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现代税收治理要坚持创新与改革并举,坚持开放与包容并重,坚持诚信与法治并行的理念,积极推进税收服务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创新与改革并举,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经济发展职能作用
创新与改革,为促进和繁荣运河经济提供了重要动力。实现现代税收的有效治理,同样需要基于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和需求,不断丰富治理内容,创新治理举措,积极发挥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即:要积极研究以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跨境贸易等为代表的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经营特点,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增强税收政策的科学性、适应性,促进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发挥税收治理的导向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培育绿色经济等新增长点,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要持续开展税费事项便利化管理举措改革创新,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不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打造更加优良的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开放与包容并重,持续强化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开放与包容,为大运河商贸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开放激发了动力,包容意味着保障。推进现代化税收治理,要统筹各地税务机关处理好企业在跨区域经营中遇到的涉税问题;建立和完善区域间的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不断提高税收服务水平。要充分吸收和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双支柱”方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的税收条款等有益内容,加快推进税费征管的数字化转型,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和监管体系。要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经济新业态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强化税收政策执行的确定性,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税收保障。此外,还要包容性地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为其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通过简化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降低企业的税法遵从成本,提高税收治理效果。
(三)坚持诚信与法治并行,全面提升诚信纳税和税收法治化水平
诚信与法治,是大运河商贸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现代税收治理而言,诚信纳税与税收法治的推进与践行,是确保税收公平正义的核心要素。要以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为先导,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动机制,将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深度融合,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推动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以及社会各方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营造诚信、公平、法治的税收治理环境,为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注入强大动力。要坚持良法善治的税收治理方向,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税收立法进程,确保税收制度的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界定征税权、统一税收标准,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增强税收制度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税收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此外,还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标准,提高税收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动税收治理朝着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方向迈进。
课题组组长:窦跃圣傅红云
课题组成员:蔡友周永常先刚王雪峰张强王照国杨晓瑞朱雁鸣李煜杰
执笔人:王照国蔡友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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