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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昏侯墓出土的财税文物解析

2026年05月28日 来源: 《税务研究》2025年第4期 作者: 胡芳 李希明 曾耀辉
  内容提要:海昏侯墓出土的财税文物,为进一步研究西汉财税制度提供了新素材。酎金金饼、海昏侯家钱五千木匣和五铢钱范,印证了汉代集权税收管理体制。标记税收信息的金饼和大量铜钱折射出税收对国家盛衰的影响。“昌邑籍田”铜鼎和汉代简牍,诠释了改善民生与培植税源的辩证关系。海昏侯墓出土的财税文物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对当代财税事业也有不少启示,比如应妥善调适中央与地方财税管理权限,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以更为优化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助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关键词:海昏侯 财税文物 税收制度 税源 轻徭薄赋 籍田
  2016年,江西南昌海昏侯墓主人确认为西汉第一代海昏侯、“汉废帝”刘贺。刘贺(公元前92—公元前59年),出生于昌邑国昌邑县(今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是汉武帝刘彻之孙,昌邑哀王刘髆之子,西汉第九位皇帝,也是西汉历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刘贺一生有着王子、昌邑王、皇帝、废帝、海昏侯等多重身份。墓葬中先后出土1万余件(套)珍贵文物,其中有多件文物跟财税直接相关。当前,有关海昏侯墓出土财税文物研究的文献较多。温乐平(2016)对西汉海昏侯国的租税收入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不仅揭示了其来源、构成和影响,还为了解西汉时期诸侯国的经济地位与财税实力提供了重要的视角和依据。史卫(2016)主要基于海昏侯墓的考古发现,探讨了与汉代财税相关的历史问题,强调了海昏侯墓发掘在汉代财税史研究中的独特地位和重要作用。张烨亮等(2020)对海昏侯墓中的金饼等上面刻画、戳印、墨书的文字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认为其上有租、市、酎金等字样,与财税制度密切相关。周亮等(2023)对海昏侯墓出土的籍田铜鼎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不仅揭示了其形态特征和铭文信息,还对其性质、年代和用途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墓中出土的籍田铜鼎可能是昌邑王上贡给朝廷的宗庙礼器,其和酎金等均用于宗庙祭祀。籍田铜鼎为西汉皇家举行籍田礼之礼器,籍田礼为古代帝王劝民勤耕的重要仪式。海昏侯墓出土财税文物现有研究具有一定的深度,但广度和具体分析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文在充分吸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海昏侯墓出土财税文物背后的西汉经济状况,进一步探析这些财税文物与西汉财税制度的关系,以及对当代财税事业发展的启示。
  一、出土文物成为汉代集权财税管理体制的直观见证
  (一)酎金金饼印证了汉代诸侯助祭贡金制度
  海昏侯墓中出土了大量黄金,其中包含385块金饼,有的金饼正面墨书着“南藩海昏侯臣贺元康三年酎黄金一斤”。按照《汉律·金布令》,诸侯王和列侯每年必须根据封地内人口数量献酎金,每食邑1000人献4两黄金,每多1000人加献4两。酎金由皇室以宗室祭祀的名义向分封的诸侯国征收,其实质是诸侯国给皇室的贡纳,即按人头征收的税收收入。这种税收收入专款专用于国家祭祀支出。
  刘贺作为诸侯,按照规定应贡纳酎金,但汉宣帝忌惮其废帝身份,剥夺了其祭祀宗庙和贡纳酎金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墓中出土的酎金金饼证明,刘贺依然在储备酎金,待皇帝允许其祭祀宗庙时贡纳。根据刘贺治下的人口数,可计算其储备但没有贡纳的酎金数量。刘贺做海昏侯时享有4000户的食邑,当时家庭平均人口情况为1户约有5口人,即刘贺享有食邑人口约为20000人。汉代1斤为16两,如果按照每千人献4两黄金计算,刘贺每年贡纳酎金约为5斤黄金。刘贺做了4年海昏侯,贡纳酎金总数应约为20斤黄金(刘贺去世前不久因言语不慎被削减食邑,但是因时间较短其影响可以忽略)。墓中出土的金饼每块重约1斤,由此推测,作为酎金的金饼约20块,只占出土金饼的一小部分。在墓中出土的刘贺向皇帝和太后奏事的奏牍中有“秋请”“酎黄金”等词,可佐证酎金金饼的用途。“秋请”“酎黄金”是指诸侯每年必须定期(一般在秋天)朝拜天子和贡纳酎金祭祀宗庙。从木牍奏事内容“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再拜上书”等也可以看出,刘贺非常重视朝拜天子和贡纳酎金。
  这种皇帝通过令各地诸侯“酎黄金”等方式来充实中央财政的制度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增强中央财力所采取的一种财税措施,但海昏侯墓中的酎金金饼只是随葬金饼的一小部分,从中可以看出中央也允准地方保有适当财力完成相应的职责。
  (二)海昏侯家钱五千木匣反映了诸侯国税收征收权与享用权分离
  海昏侯墓出土了不少装有五铢钱的封泥木匣,匣内的五铢钱用麻绳穿串放在一起,一串串排列有序,每匣装有五串五铢钱,每串1000枚,共5000枚。麻绳接头压有封泥,封泥上盖有“昌邑令印”,麻绳接头被封泥封压在凹槽中。木匣上墨书“海昏侯家钱五千”字样。从封泥看,这些木匣中的五铢钱应该是昌邑县令转交给刘贺的,木匣上的墨书不是“昌邑王家钱五千”,而是“海昏侯家钱五千”,其中的原因跟汉代的税收管理体制有关。
  刘贺做昌邑王时封地较大,税收收入较多。木匣中的五铢钱很可能是归属于昌邑王刘贺的税收收入。封泥木匣上的“昌邑令印”表明,匣内钱款是某一时期由昌邑县的官员进行征收管理的。汉武帝之后的汉代税收管理体制规定,王侯在其封邑内没有自行征税权,只享有租税利益,所属的租税由地方官吏征收和转交。王侯依靠封地政府代收的租税生活,这样也就基本上失去了与中央抗衡的能力。
  封泥木匣上的“昌邑令印”应是昌邑县的官员转交刘贺所属租税时加盖的印。封泥木匣上墨书的“海昏侯家钱五千”字样,应是刘贺从昌邑县把这些租税钱搬运到海昏侯国时编写的。从盖有“昌邑令印”的“海昏侯家钱五千”木匣的出土,可以推断当时昌邑县租税由地方政府征收,然后加盖县令印章转移给租税的享用者刘贺,再由刘贺南下赴任时一同带到海昏侯国。汉代的诸侯国租税征收权与享用权分离,使中央集权得到加强,而地方也保有了部分财力,为处置地方事务提供财力保障。
  (三)五铢钱范折射出西汉央地财税博弈
  在海昏侯墓主椁室的一个漆笥里,有一件损坏的五铢钱石范。该石范上刻有“昌”字,材质不佳且有损毁。推测应该是汉武帝统一铸币权之前,诸侯国之一的昌邑国自行铸造五铢钱所使用的钱范。西汉时期,已经有很多税种征收货币,地方私铸货币会对中央税收带来冲击,将本应属于中央的税收截留在地方。
  西汉初期并没有将货币铸造权收归中央统一管理,地方诸侯私自铸造货币时有发生,比如掌握相关矿产资源的吴王刘濞等王侯就有私自铸币的行为。但自刘濞发动“七王之乱”后,中央政府持续削弱诸侯的权力。在统一财权的过程中,私铸货币是整治重点。从海昏侯墓五铢钱范的出土可以看出,当时中央与地方在财税权力上存在激烈博弈,中央通过控制货币发行权进一步加强集权统治,而有些地方诸侯则私铸货币,以达到增强实力等目的。
  二、墓中出土的大量珍贵文物折射出税收对国家盛衰影响
  (一)海昏侯随葬的金银珠宝等巨额财富揭示了诸侯国的财富来源与财税状况
  海昏侯墓中出土金饼上标记的文字透露出不少税收信息。这些金饼上的文字,有可能是当时的税吏根据税收征用情况做的标记。标记方式分为刻划、戳印、墨书等。比如,刻划有“租重二未(铢)”“租”“禾”“谷”等字,戳印有“租”“市”等字,墨书有“酎金”等字(张烨亮等,2020)。根据《说文解字》,“租,田赋也,从禾,且声。税,租也,从禾,兑声”“市,买卖所之也”。西汉时期以农业税为主,兼收工商税、财产税等,并实行盐铁专卖。金饼上刻划、戳印“租”“禾”“谷”“市”等,可能是标明金饼来源于农业税和工商税。根据这些标记,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税收收入的来源和当时的经济社会状况。
  墓中出土的包金丝缕琉璃席折射出刘贺等汉代王公贵族对于奢华和精致的追求。琉璃在当时需要从西域引进,比黄金还贵重。而金缕则是由纯金制成的细丝,用于连接琉璃片。在汉代墓中出土这种精美包金丝缕琉璃席非常罕见。墓中出土的大量带有铭文的漆器制作工艺精湛,并记载了各种漆器的相关信息,一些漆器如漆盾、漆笥等有明确的造价标记,记载了漆器的制作成本和材料费用等。这些信息从侧面反映了海昏侯国在财税管理方面的精细程度。墓中出土的带有铭文的大量青铜器,不仅提供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有些青铜器如商末周初青铜凤鸟纹提梁卣和东周青铜羽翘纹尊缶等,在西汉就是奇货可居的国宝级文物。这些青铜器,很可能是海昏侯用权势或巨资搜集来的。包金丝缕琉璃席、带有铭文的漆器与青铜器不仅展示了西汉时期高超的手工艺水平和丰富的物质文化,还能佐证海昏侯国丰盈的财税状况。
  (二)数量众多的铜钱反映出西汉中期国家货币储备丰富、统治者财富聚敛过度
  西汉中期经济较为活跃,货币流通规模较大,税收收入也较多。在税收形态上,汉代以后货币税有了长足发展,工商税一般都征收货币,农业人口除田赋缴纳实物外,其他税收如口赋、算赋、更赋等都征收货币(张敬群,2015)。海昏侯墓中出土了总数超过300万枚、重10余吨的五铢钱。这些五铢钱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种类丰富,涵盖了西汉时期不同版本的五铢钱,如“元狩五铢”“元鼎五铢”“元凤五铢”“本始五铢”等。这些铜钱佐证了西汉中期国家货币储备的丰富和经济的繁荣。海昏侯墓中大量的五铢钱,说明了五铢钱在西汉中期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五铢钱作为汉武帝时期开始统一铸造并广泛流通的货币,不仅促进了国内市场的统一,也加强了中央对经济、财税、金融的控制能力。海昏侯墓中数量众多的铜钱也反映出当时贵族厚葬成风的状况,以及国家财富集聚在少数统治者手中、财富分配有失公平的现实。作为海昏侯,刘贺的财富来源较多,其除了享有农业税收入,还有可能享有关税、市税、酒税、矿产税和地方特色产业等收入,再加上从昌邑国带来的财富,其财富总量十分可观(黄今言等,2021)。
  三、出土文物上的文字诠释了改善民生与培植税源的辩证关系
  (一)“昌邑籍田”鼎证实古代王侯推行籍田制度
  海昏侯墓出土了一件特殊的青铜鼎,其上铸刻“昌邑籍田”字样。这件“昌邑籍田”鼎应是昌邑王为行籍田礼而铸造的。后来,刘贺做了海昏侯,便将这件铜鼎从昌邑国带到海昏侯国。随着刘贺的去世,这件籍田祭祀重器作为随葬品与墓主人一起被埋入地下。古代统治者在春耕时节会举行宗庙祭祀仪式,行籍田礼。帝王和诸侯通过亲耕,以所获物产祭祀宗庙,企望万民五谷丰登。籍田礼起于周代,恢复于汉代的文帝时期。汉武帝设立籍田令丞专理此事,籍田令丞隶属于掌管国家财税事务的大司农,这也证明籍田礼不只关乎农业生产,还与财税制度相关。西汉的主体税收分为税和赋两类,税主要包括田租、刍藁税和工商税,赋是以人口、财产等为征税标的的口赋、算赋等,西汉的国用以田租为主,工商税收入规模较小(张小芳,2024)。因此,如何增加农业产出至关重要。“昌邑籍田”鼎的出土,证明西汉中期的诸侯也和天子一样推行籍田制度,以示对农耕的重视,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培植更多税源,并以身作则引导民众勤劳致富,从而增强国力。
  (二)西汉简牍记载内容反映古代税收民本思想
  海昏侯墓出土的诸多文物中,最有考古价值的并不是金器,而是丰富的西汉简牍。墓中出土竹简和木牍5200余枚,签牌100余枚,其中不少简牍上记载的内容为新发现。目前,大部分简牍还没有释读出来,但在已释读的部分中,就有不少涉及财税的内容。在《大戴礼记·保傅》竹简中,有将殷、周与秦为政之道进行比较的内容,阐述殷周治理有道享国绵长、秦朝苛暴无道二世而亡的道理,揭示了民众负担与国泰民安之间的关系。在出土的500余枚《论语》竹简中,多处论及财政税收,如“尧”篇中指出,从政应尊五美摒四恶,当政者要让民众少负担,不贪图天下财利,实行仁政,通过休养生息实现国富民强。海昏侯墓中还出土了50余枚体裁近于“政论”的竹简,其上反对横征暴敛、主张轻徭薄赋和以仁义治国的内容,带有朴素的民本思想。从这些出土简牍中可看到,古代的一些思想家和较开明的统治者主张让民众承担合理税负,以利于安居乐业和生产发展,从而增强国力,提升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
  四、海昏侯墓出土财税文物丰富内涵的当代启示
  海昏侯墓出土文物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对深入研究汉代财税制度颇有助益,同时也为当代财税发展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妥善调适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海昏侯墓中的酎金金饼、海昏侯家钱五千木匣等文物,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汉代酎金制度、租税制度、诸侯食邑制度等,可以佐证汉代的税收管理体制是一种中央集权体制,即通过法律制度将税收大权集中于中央,以限制和削弱诸侯势力,同时在维护中央权威的前提下,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以利于妥善处置地方事务。而五铢钱范的出土也能够折射出汉代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在财政关系上实现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应深入推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法治化,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调适现行财税管理体制,更加明确央地权责范围,既确保中央权威,又通过扩展地方税源等方式增强地方财力,并建立落实机制保障权责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央地财力协调,严格预算约束,根据央地实际需求合理调整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不必要的开支。国家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人口分布等因素实施财力差异化配置政策,通过建立财政区域合作机制等加强区域平衡,使财力分配和使用更加合理、高效,更好激发各层级政府履职尽责的主动性。
  (二)发挥好税收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
  海昏侯墓出土的标记税收信息的金饼和大量铜钱折射出财富分配对国家盛衰的影响。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富强,有赖于妥善处理好财富分配。而税收是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应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进一步聚焦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税收制度改革,通过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强化法治规范,加快构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税收激励机制,助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三)以更为优化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
  海昏侯墓中出土的“昌邑籍田”鼎,反映了古代统治者重视培植税源,采取措施促进生产的情况。墓中的简牍,诠释了通过轻徭薄赋发展生产和培植税源的理念,反映出古代统治者关注民生、懂得休养生息有利于富民强国的道理。新时代,在制定和完善税收制度时,应充分汲取古代民本思想精华,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整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使纳税人负担更加合理,以更为优化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税收来源。要充分运用税收政策,推进科技和教育加速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助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民生改善。要完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保障税收征管的公平和公正,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税收征管质效。在兼顾各阶层利益的基础上,通过财税再分配调节机制,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缩小贫富差距,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参考文献
  [1]温乐平.西汉海昏侯国的租税收入蠡测[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6):136-142.
  [2]史卫.海昏侯墓发掘出的财政史[J].新理财(政府理财),2016(2/3):106-107.
  [3]张烨亮,李文欢.海昏侯墓出土部分金器初步研究[J].南方文物,2020(6):189-207.
  [4]周亮,刘超.海昏侯墓出土“籍田鼎”的性质与年代[J].四川文物,2023(4):69-74.
  [5]张敬群.中国税制演进规律初探:三条脉络、四个节点、五个阶段[J].税务研究,2015(3):124-129.
  [6]黄今言,钟宇声.西汉海昏侯墓出土铜钱问题祛疑[J].秦汉研究,2021(2):1-12.
  [7]张小芳.西汉税收制度及其对现代税收治理的启示[J].税务研究,2024(2):137-143.
  [8]卓然.西汉海昏侯墓中黄金来源[J].西部学刊,2020(22):127-131.
  [9]黎隆武.海昏侯刘贺墓的财富之谜[J].地方文化研究,2016(3):1-7.
  [10]彭志才.论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出土铜钱的来源与性质[J].地方文化研究,2016(5):1-7.
  [11]曾耀辉,李胜良.中国古代税收史话[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4.
  [12]黄天华.中国税收制度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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