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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出入簿:“简”述汉代边塞财税历史

2026年07月20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作者: 黄金兴 钱婷 付少辉
  简牍是古代中国重要的文字载体,它广泛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情况,也记录着与税收相关的丰富史实。
  甘肃作为汉代简牍出土大省,出土汉简占全国已出土汉简的半数以上,被誉为“汉简之乡”。收藏于甘肃简牍博物馆的“税出入簿如牒敢”简牍(以下简称税出入簿汉简),记录了汉代边塞地区独特的税收体系、辖区规模、常住人口、年度税粮税钱收支等详细信息,印证了汉代边塞地区税收在促进河西地区发展及战略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千年胡杨上的汉代“财税文书”
  汉武帝时期,朝廷在今甘肃省张掖市、酒泉市至内蒙古额济纳旗一带修筑了北部边防要塞,在张掖郡的弱水沿线设置了肩水、居延两个都尉府,意在防范匈奴进犯。甲渠候官即为居延都尉府所辖,属于军事边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2年—1974年,在国家文物局、甘肃省文化局和内蒙古额济纳旗的大力协助下,由甘肃省博物馆、酒泉地区文化主管部门和人民解放军驻地部队等单位组成的居延考古队,对居延汉代遗址进行了初步发掘,取得了重要成果。考古队在居延汉代遗址发掘出简牍8000余枚。其中,甲渠候官遗址出土的简牍最多,有7000余枚,这些简牍也被称为居延甲渠候官简牍。
  甲渠候官是居延都尉府的核心边防衙署,管辖弱水沿岸狭长的边防与屯田区域,辖区南北纵深约120公里,管控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甲渠候官承担戍守预警、屯田生产、物资储备、赋税管理等职能。不同于中原郡县,甲渠候官采用军政合一的管理方式,辖区人口组成主要为官吏、戍卒、屯田移民及随军家属,常年总人口为900人—1300人。
  在甲渠候官简牍中,税出入簿汉简因其与税收高度相关,引起了笔者的注意。税出入簿汉简材质为胡杨木,长5.7厘米,宽0.9厘米,厚0.2厘米,通体为残简,上下部均有残缺,简表面沾染红色,简上文字仅残留“税出入簿如牒敢”七字。因受埋藏环境影响,简牍本体已经弯曲变形,但上面斑驳的七个字却映射着汉代边塞特殊的财税管理制度。
  “七字如金”,记录财税账目上报流程
  根据现有考古成果可知,“税出入簿如牒敢”七个字中,出入簿指汉代官府用于记录物资出入、人员接待等政务活动的官方文书,主要记载相关物资、资源的调配与消耗情况。税出入簿汉简属于簿籍类文书,即统计与会计文书,类似现代的账簿和名册,这类文书在简牍文书中占比最大。从汉书记载的资料来看,当时“簿”已经单独成为文书的一个类别。
  牒,即简札。《说文·片部》:“牒,札也。”段玉裁注:“厚者为牍,薄者为牒。牒之言叶也。”
  七个字中的最后一个字为“敢”,因简牍下部有残缺,从汉简文书的行文习惯来看,“敢”应为“敢言之”的残文。“敢言之”是当时下级向上级汇报的特定用语。
  仔细分析“税出入簿如牒敢”七个字可知,这是居延边塞的甲渠候官上报关于税收统计情况的文书。寥寥数字足以证明,我国在汉代就有专门记载赋税收支费用的簿籍,也清楚表明汉代的边塞地区也有税收管理制度。
  令人欣慰的是,文物工作者还依托同批次出土的简牍账簿,精准还原了当时甲渠候官的具体税收情况。甲渠候官财税体系以实物税为核心,辖区官营屯田30顷—40顷,年均入库税粮约4725石,全部纳入官仓统一调配使用。税粮主要用于供给官吏俸禄口粮、戍卒日常廪食和边防运维开支。根据简牍记录的数据统计,甲渠候官常年在编官吏约108人,常驻戍卒不到300人。这些人员每年的粮食消耗量远超本地屯田产量,粮食缺口均由所属郡、都尉府统一调拨补给,体现出汉代边疆“屯田辅助、中央统筹、郡级兜底”的财政收支特征。
  除粮食税收外,简牍还记载了边地其他的赋税收入。甲渠候官每年征收算赋、口赋、更赋、边境商旅杂税等赋钱约11.3万钱,主要用于修缮烽燧、公务和日常办公支出;每年征收军马饲草、茭草约1.8万束,用于保障边塞驿马、战马饲养需求,结余部分折现归入公账。
  从税出入簿汉简的七个字中,还能窥见汉代官方上报账目的行政流程。“税出入簿如牒敢言之”是各部按月填写税出入簿上报候官的制式文书用语。税出入簿上报给候官后,候官汇总全域财税账目呈报给居延都尉,而后再逐级上报至张掖郡和朝廷的大司农,账目纳入国家年度财政统计数据。制式统一、层层核验、月月留档的统计流程,体现了西汉基层财税管理制度的严密性与规范性。
  品“牍”历史,回望汉塞税事
  汉代的赋税除田赋外,主要包括口赋、算赋和更赋等,这些赋税的征收对象及使用用途各有不同。根据汉简记载,汉代户口管理依据人口性别、年龄的差异,将人分为“大男”“大女”和“小男”“小女”,作为缴纳赋税等的依据。
  口赋是针对3岁—14岁的儿童征收的人头税,负担相对较轻,主要用于补充皇室开支。
  算赋则是针对成年人口征收的人头税,征收对象为15岁—56岁、有劳动能力的男女。算赋收入归国家财政,主要用于军费、官吏俸禄等。
  在汉代,如果不愿意服徭役,可出钱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向官府缴纳的钱被称为更赋。此类出钱雇人服役的办法,也叫过更。
  从汉简资料来看,有关赋的记录非常值得研究。如:甘肃简牍博物馆馆藏的一枚简牍上就有“出赋泉八百,付郡库奉质”的记载。赋泉即赋钱,王莽当权时改钱为泉。这里的“赋泉”为算赋钱,用于边塞吏卒的俸禄支出。从汉简资料来看,汉代的赋税通常记录在赋钱出入簿上,基层部门一般都要按月度、季度上报。上文所列税出入簿应为此类文书简。
  以税出入簿汉简为代表的这批简牍,以实物形式向我们呈现了汉代边塞的特殊财税制度,证实西汉并不是将中原税制简单套用于边塞,而是结合军屯实际,形成了适合边防需求的专属财税体系。这些简牍为研究汉代边疆经济治理、屯田制度、基层行政运作提供了权威、翔实的原始实证资料。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兰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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