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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旧税票里的时代密码

2026年08月11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作者: 邹水贤
  笔者收藏有一张民国时期的牲屠税票,这张税票上出现了与当时官方文书格式不符的“阴历”与“五角星”,这使它成为一件具有研究价值的文物。研究税票上这两处特殊之处,可以丰富我们对民国时期官方文书的认知。
  这张民国十五年(1926年)开具的歙县牲屠税票,核心内容清晰明了。“收到区假地方(临时辖区)南源口,许协记商户,七至十二月份牲屠税,洋拾贰元贰角四分。”根据税票上的文字可知,1926年,在歙县临时辖区南源口,有一家名为“许协记”的商户,向地方政府缴纳了下半年的牲屠税,总额为银圆十二元二角四分。
  民国时期,牲屠税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这类税票使用量大,本应是统一的官方制式,但这张牲屠税票上却有两处特殊的地方。
  其一,在日期“民国十五年十二月”之上,盖有“阴历”二字的红色印章,这在民国时期的官方文书中比较少见。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宣布废除农历(阴历),改用公历(阳历)。当时民间仍广泛沿用农历,这枚“阴历”印章极有可能是地方政府为了方便民众理解和核对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措施,为我们研究民国时期历法改革在地方的实际执行情况提供了一手资料。
  其二,税票上盖有一枚左右饰有五角星图案的“歙县牲屠税征收员章”印章。其实,这是一枚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安徽的地方税章。五角星象征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五角星左右对称的样式,在形式上强化了公权力的权威。
  这张税票加盖了“歙县牲屠税征收员章”,意味着官方确认这笔牲屠税已经缴纳。税票上还盖上了一个“厅颁三联票,领到后更换”的印章,说明这是三联式税票,商户持此收据后续需换领正式凭证,是民国税票的规范流程。
  在笔者目前见过的民国税收文物中,尚未见到第二张同时出现“阴历”印记和五角星图案的税票。它不仅是一张完税凭证,还是一个观察1926年徽州社会经济的窗口,让我们得以窥见那时历法、政治和社会经济领域的复杂变革在徽州的影响。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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