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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深走实中的“一带一路”税收合作

2019年07月29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作者: 邓力平 王智烜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办之际,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是“一带一路”税收合作走深走实的重要一步,是国际税收合作和国际税收治理的重要发展。可以预计,未来这一税收合作机制将会迈向更高层次,推动国际税收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文化多样化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在共同发展的道路上继续并肩前行》中指出,“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甚嚣尘上”“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风险更趋复杂,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要不断增强中国在世界大变局中的影响力、竞争力,就必须有重点方向和主要抓手。“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一步,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演进的重要力量。国际税收合作是国际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要形成有利于合作共赢与多边发展的国际政治经济新格局,离不开新形势下国际税收合作的有力推进。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大局和规划,抓紧世界经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给予中国的机遇,构建“一带一路”牢固的朋友圈,将“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税收合作有机结合,是中国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内容。

  国际税收治理是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主权国家基于打击跨国经济行为主体逃避税与避免国家间恶性税收竞争为目的而进行的税收合作。无论在什么条件下,国家税收始终是任何主权国家经济主权的核心部分,坚持国家税收立场、维护本国利益,始终是一国涉外税收服务国家发展的出发点与基石。从全球角度来看,各国在维护本国税收利益的同时,须考虑全球治理问题,要为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作贡献。实践表明,主权国家在设计本国税收制度或运用税收政策时,不能忽略对他国的影响,否则所引致的国际税收竞争等行为,会损害各国经济利益,阻碍全球化进程。因此我们研究国际税收治理应考虑两个重要因素:一是把握特定时代全球经济政治发展的特点,尤其注意新变革与新趋势;二是特定大国在国际税收治理乃至全球经济治理中应该发挥的引领性作用。

  从“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出发,中国税务始终围绕大局不断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展。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求 做好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60号),到《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42号),再到2018年5月与各方签订的《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出台,可以看到,中国税务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一带一路”税收合作的“大写意”工作。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即将来临之际,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做好“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工笔画”工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从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现实出发,依据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税收理念,笔者根据已有研究结果,认为走深走实的“一带一路”税收建设至少应该关注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税收理念需要与“一带一路”税收建设相融合。近年来,中国税务部门不断提升站位,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深度参与以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为代表的国际税收改革,书写中国税务责任。同时必须看到,税收在“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绝不仅限于企业税负等狭义范围。笔者发现,双边和多边税收协定的签订能够有效服务中国企业识别“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环境,促进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的投资。从广义角度来看,将中国税收理念与“一带一路”税收建设相融合,中国以一个负责任大国牵头做好国际税收工作,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解决“一带一路”国家层面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企业“走出去”创造稳定的税收环境。

  二是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税收理念必须包容多样化的“一带一路”税收建设。从税率、税制、税收征管,乃至税收文化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异质性显著的国家集合。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既要承认税收多样性的存在,也要关注税收异质性所导致的包括贸易、投资以及要素流动的空间扭曲。中国传统文化倡导“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相信在中国文化的指引下,中国税务部门能够走出一条多样化和高效率的“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发展之路。

  三是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税收理念还需完善理论,支持“一带一路”税收建设。过去5年多,中国税务部门基于反避税实践等实务层面以及国际税收合作与规则制定等治理层面的现实变化,不断提升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税收理念,这是中国大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必然选择。当前,中国已经来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阶段,“一带一路”建设是通向新舞台的必由之路和重要组成部分。新舞台意味着中国税务的使命与任务必然提升和增加。在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下,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税收理念不仅包括实务和治理层面的拓展,还包括理论层面的创新。未来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税收理念发展既要顺应世界发展新趋势,更要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实践的理论与经验。这就决定了新时代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税收理念绝不是过去西方国际税收理论的有限拓展,而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理论的新发展和新贡献。

  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已经顺利召开。这是中国税务推动“一带一路”税收合作走深走实的重要一步,是国际税收合作和国际税收治理的重要发展,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效抓手。对“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愿景、性质、目标、议题与框架进行分析,可以认为这是一个符合国际税收治理原则、符合“一带一路”建设目标、符合未来全球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发展方向的成功范例。中国作为主办方,对“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贡献是稳定的、渐进的、现实的。同时,其他各个参与方也要发挥积极和贡献性的作用,才能构建一个持久的、可行的、公认的全球或区域税收协调机制。未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建立将有效促进“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工笔画”的形成,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快车道。可以预计,随着时间推移与经验积累,这一税收合作机制会向更高层次方向发展,并实现长期愿景,成为全球税收合作机制的重要标杆与典范。(邓力平: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王智烜: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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