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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学会助力税收改革积极开展税收信息化相关课题研究

2020年10月26日 来源: 中国税务学会秘书处

  2020年国庆节前夕,陕西省税务学会分别在延安市、榆林市召开“ 推进信息共享、促进税收共治”、“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全面实施电子发票的税收征管思考”课题研讨会。中国税务学会常务副秘书长王满平,陕西省税务学会会长寇伟斌,副会长王谦英、李增建出席会议;延安市、榆林市税务局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税务学会理事、首都经贸大学丁芸教授和西安交通大学张雅丽教授出席会议并对研讨发言作点评。陕西省税务局若干工作部门及13个市地税务学会参加会议,并在会上作研讨发言。 

  延安研讨会的主要论点—信息共享促进税收共治。“税收共治”是指国民与国家的“共治”,实现“税收共治”的前提是全民形成“税收共识”,基本途径是制定优良税制并加以推进,动力源泉在于税收成果的公正分配与共享,基础支撑则在于税收信息的融合与共享。陕西省部分市地税务机关以政府建设智慧城市和政务与社会信息平台为契机,建设集政务信息、第三方部门数据为一体的管理平台,获得政府涉及税收管理的各个部门数据的查询使用权,实现各个部门涉税信息的融合与共享,从而掌握“治数权”,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实行有效管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行业和企业税收管理处于“盲人摸象”的困境。延安研讨会同时提出,涉税信息共享亟待国家以立法形式予以保障,从而为各级政府、税务机关及纳税人提供涉税信息共享的政策依据。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尚未建立起统一高效的涉税信息平台,税收共治仍缺乏资源基础。另外,税务机关在组织体系、人员素质、装备技术等方面尚不能适应信息共享后大量涉税数据提取、分析、运用的需要。

  榆林研讨会的主要论点—全面实施电子发票对税收征管提出挑战。据统计,2017年我国电子发票开具量达13.1亿张,预计到2022年将可能高达545.5亿张,保持超过100%的年均增长速度。实施电子发票具有省时节约、提高效率、线上开票、数字防伪、便于监控等优点。目前增值税普通发已经在一些行业广泛推广使用,主要作为购买服务的凭证,税收征管的风险相对较小。即将推广使用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发票样式简洁、领用方式便捷、远程交付高效、管理成本低廉、签章手段先进等优点,纳税人同时享有“非接触式”的发票申领、开具、勾选、查验等服务。这是我国自1993年正式实行增值税以来在发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一次重大改革,必将大大推进税收信息化和税收科学管理进程,但随之也增大了税收征管的风险。在榆林研讨会上,大家认为全面推广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使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面临挑战,为此提出若干建议:一是修改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着手制定电子发票管理办法,赋予电子发票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二是修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落实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文件精神,解决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难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厘清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自建平台和第三方平台的关系,加强企业自建和第三方平台的监管,防范虚开风险,同时防止第三方平台违规乱收费。四是建立部门间各类扣税凭证电子信息连通的接口规范,使纳税人、税务部门、其他部门应用系统之间建立无缝衔接,同时解决电子信息查验、损毁、丢失、补办的相关问题。

  王满平副秘书长最后讲话,他对陕西省税务学会在全国新冠疫情取得战略性胜利之际,不失时机地开展税收课题研讨活动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延安、榆林两个研讨会的主题紧紧围绕税务系统重点工作展开,及时跟进热点、难点问题,为推进税收共治、电子发票改革出谋献策,中国税务学会支持相关课题的深入探讨与研究。在谈到税务学会的工作和建设时,他希望陕西省税务学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团组织改革、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的精神,落实刚刚结束的中国税务学会第八届二次理事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在税务学会职能定位、党的建设、优化机构、课题研究、经费管理等方面贯彻改革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改革难题,走出一条新形势下省级税务学会健康发展之路,为税收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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