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专家认为,这是我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的重要方面,将给民营和小微企业注入强心针。
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新增优惠利率贷款;部署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复工复业,会议确定,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近些年,减税降费成为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效果看,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全年为全社会减轻负担超过2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所有行业税负均不同程度下降。
2020年的减税降费工作,不再提及“更大规模”,而是强调“巩固和拓展”。去年年末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从今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来看,为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我国将在今年3月至5月间继续加大减税力度。
此前,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余淼杰认为,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一方面要扩大政府支出,另一方面就是继续减税。
“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的政策,直指此次疫情中受冲击最大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余淼杰解释,减税的重点要么向生产端倾斜,要么向收入端或消费端倾斜。“现在不是老百姓收入不足,不愿意去买,而是企业无法生产,因此目前的减税应该向生产端倾斜,也就是降低增值税。”
减税政策实施后,将为民营小微企业带来多大帮助?
从去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效果来看,民营和小微企业受惠最多,市场活力被进一步激发,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月均净增一般纳税人8.88万户,相当于改革前的近两倍。此次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的疫情下的“特殊政策”,将给民营和小微企业注入强心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