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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数字经济征税是否该缓下脚步

2020年03月24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给世界经济带来的影响作了临时性的分析评估。评估指出,疫情将对经济产生较大影响,经济复苏有赖于各国政府出台促进企业发展的扶持性政策。但据彭博社报道,目前OECD正在制定的数字经济征税方案似乎与此目标背道而驰。

  疫情影响大,恢复经济增长靠政策 

  2020年3月2日,OECD发布了一项临时性经济评估报告,题目为《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处于危险之中》。报告指出,因受疫情影响,世界经济增长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一是预计全球2020年GDP总体增长率将从去年的2.9%下降到2.4%。二是疫情对民众信心、金融市场、旅游业和供应链中断的不利影响也将使所有二十国集团(G20)经济体走下坡路。三是假设新冠肺炎疫情能迅速得到控制,受冲击影响较大的经济体采取有力措施恢复民众信心和收入,至少也需要到2021年才能使全球GDP增长率恢复到3.25%左右。四是如果疫情持续时间更长、强度更大,并迅速扩大至世界各地,那么2020年全球GDP增长率可能降至1.5%,是病毒暴发前预计增长率的一半。

  鉴于此,报告认为,各国政府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以应对疫情和恢复经济。一是各国政府需要采取有效的和资源充足的公共卫生措施来预防感染和传染,并实施针对性强的政策支持卫生保健系统和保护工人,积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帮助企业增加收入。二是扶持性的宏观经济政策有助于恢复民众的信心和增加消费需求,但无法抵消因停工停业和旅行限制所带来的相关损失。三是如果全球出现经济下行风险,且从长期看经济增长缓慢,则遏制和缓解疫情的多边行动,支持低收入经济体以及共同扩大财政支出等将是恢复信心和支持收入增长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复苏需时日,数字经济征税可缓行? 

  虽然OECD的上述经济分析报告提及了扶持性政策的必要性,但不少业界人士注意到,OECD目前正在制定的数字经济征税方案目标却与其发布的疫情经济分析报告的建议相冲突。

  根据OECD的数字经济征税最新提案,支柱一旨在重新分配征税权,将被认定的剩余利润分配至市场辖区。支柱二则是对符合一定门槛的跨国企业集团实施最低税率。根据OECD的分析,数字经济征税方案一旦实施,其综合效果可能使全球每年新增1000亿美元税收收入。这些收入主要来自跨国企业集团。2月23日,OECD秘书长古里亚在沙特利雅得召开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重申:“如果我们最终无法对数字经济征税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各国的数字服务税单边措施就有可能演变为各国之间的贸易战,从而进一步影响全球经济增长和投资。”

  对此,业界人士指出,从支柱一看,数字经济征税的适用范围包括了自动数字服务企业,而这些企业本身多为高科技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政府应鼓励创新,鼓励高科技企业发展而不是用税收政策去抑制他们。就支柱二而言,实施最低税率将增加跨国企业集团的负担,同时使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减少利用税收优惠吸引投资的相关政策,而这显然与OECD发布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呼吁相背离。

  常言道:“时移而事易”。在世界经济受疫情影响的背景下,让人不禁深思,此时此刻,数字经济征税是否该缓下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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