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过程中的典型税收风险,我们就跨国企业如何在境外投资过程中防范税收风险提出如下建议。
企业在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过程中,应认真了解投资目的地的营商环境、税收政策、征管制度、对外投资税收风险提示等方面的信息。第一,企业应该积极参与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培训服务,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持续更新的《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参加税务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题税收讲座、纳税人学校课程、分国别或分投资类型的投资专题培训。通过这些培训,企业可以及时了解国际税制、税收协定、国内外税讯的动态信息,及时发现、排查国际税收风险。同时,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向税务机关提出完善相关税收政策、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建议。第二,跨国投资企业之间应该加强沟通交流,围绕国际税收问题进行广泛的经验交流,实现国际税收知识共享,形成抱团效应,提升税收风险应对能力。第三,应该有效发挥境内外中介机构的作用,形成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联盟,通过市场专业力量提供稳定、及时、方便、综合的国际税收专业服务。 企业在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税收争议,除了通过东道国国内法律程序解决外,还应积极向母国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并将其作为争取公正税收待遇的重要途径。对于境外投资的涉税争议,中国企业首先要对具体案情、相关的国际通行惯例以及东道国的国内法律体系等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和综合的分析,在理由充分时应及时申请国家税务总局启动相互协商程序,与东道国税务当局磋商解决境外税务争议,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向境外投资集中的地区派驻税务专员,企业在遇到涉税争议时可以通过我国驻当地税务专员寻求帮助。同时,企业还应该充分利用境内外中介咨询机构的专业优势,形成企业、母国税务机关和中介咨询机构的维权合力,进一步提升维权效果。 企业在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并充分利用我国签订的一系列税收协定。企业应该重点关注国家税务总局不断更新的我国签订各种税收协定与条约的具体情况,包括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多边税收公约、税收信息交换协议等,掌握关于转让定价、非歧视待遇和关联企业条款等协定的具体内容。对于投资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企业而言,需要先确认企业集团正在和计划中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方法是否能够得到双方税务部门的认可,对跨国企业而言,税负与经营稳定性的重要程度远大于筹划利益。对于跨境投资中涉及复杂的税收协定安排执行的事项,企业应运用好税务机关的预约定价机制,主动防范政策不确定性,以保证以后几年税负的稳定,同时保证能集中精力关注其经营状况,避免不必要的精力分散。 (四)建立完善国际税收风险防控机制以应对国际税收环境变化 企业在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过程中,应增强税法遵从意识,加强企业境外税收风险事先管理体系。在BEPS行动计划的背景下,企业需要特别注重建立完善的国际税收防控机制,在搭建投资框架之初,就应该全面考虑不同投资方式运行与退出的税务成本及潜在风险。企业应通过境外纳税义务和税务相关事项两个维度,对风险发生概率和税收损失结果加以衡量,建立健全跨境税务风险预警体系。另外,企业应注重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经验教训的总结与分享,建立境外涉税处理案例库,关注税务机关定期发布的《国别税收风险提醒白皮书》,增强企业的跨境税收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