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一些研究从理论和经验分析中确认,地方政府引资竞争在发挥优化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也可能会导致福利和效率损失;但关于中央政府在这一策略互动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的研究较少,特别是没有给出中央政府调控行为的实证刻画和分析。本文通过将H-W模型拓展为包含中央政府的国内引资竞争模型,讨论了中央政府实行不同类型税收政策以及设计“配套转移支付”机制对地方政府间FDI竞争均衡结果的影响;论证了中央政府能够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消除地方政府可能陷入的“企业竞拍战”带来的福利损失,并且中央政府干预可以使FDI竞争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更加具有效率,主要的结论有:
第一,当地方引资竞争不存在时,中央政府的均衡政策组合能够在保持地方福利不变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国家总福利,此时对称的政策和差别化的政策均可以达到相同的福利水平,但该均衡还存在帕累托改进空间。此外,因为非对称政策下的均衡结果并不必然占优于对称政策,所以中央政府没有在地方建立开发区的强烈动机。 第二,当存在地方引资竞争时,如果中央政府不加调控,则只有当地区间吸引外资的相对优势差距非常明显时,FDI政策竞争才能以弱帕累托改进均衡结果,但由于劣势地区的竞争导致部分福利让渡给了跨国公司,所以此均衡状态依然有改进的余地;当相对优势差距不大时,地方政府有可能陷入“逐底竞争”,造成优势地区福利和国家福利双双降低。 第三,当存在地方引资竞争时,中央政府选择进行调控时的最优政策组合是非对称政策。如果支持地为优势地区,那么均衡时地方政府间的FDI竞争能够使该地区和国家福利均达到最优水平,不存在任何效率损失和帕累托改进空间,即达到了帕累托最优;如果支持地为劣势地区,那么均衡时该地区福利能够达到最优水平,并且国家福利均高于其他劣势地区得到FDI时的均衡路径,即福利损失是最小的。因为采取非对称政策一定占优于对称政策,所以中央政府有强烈动机在引资方面具备相对优势的区域建立开发区。 第四,对于上述区域偏向政策可能引发的“不公平”待遇问题,中央政府可以通过设计纵向配套转移支付机制来解决,同时也可以避免地方引资竞争造成的福利损失,而且能够严格帕累托改进无中央政府干预下的引资竞争均衡结果。用配套转移支付取代非对称政策可以避免出现公平问题,有利于实现区域间协调发展。 笔者认为,在我国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背景下,上述结论对我国具有一定启发性: 第一,各地区应有意识地重点培育和发挥当地可持续享有的、异质性的引资相对优势,充分对接最匹配当地综合禀赋的外资企业。中央综合考量各地的区位优势和引资成本,“因地施策”配置差异化的引资优惠措施,从而促进各地区充分发挥独有魅力,形成各自吸引高匹配度外资的多样化氛围。 第二,创新设计中央转移支付制度体系,明确规定专项转移支付的使用范围和方向。中央可以通过设计转移支付的激励措施,引导落后地区酌情退出FDI竞争,后续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第三,创新政绩考核体系,将重点放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杜绝单一的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考核,将更多反映环保、教育、医疗等民生福祉和绿色协调发展的指标纳入考核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高效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优化财政级次,增强政策协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