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术研究 > 观点摘编

新时代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2020年07月28日 来源: 《税务研究》2020年第7期

  (一)构建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

  当前,全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公平纳税环境,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刚柔并济共同促进税收遵从,已成为各国税务部门的共识。我国将纳税服务职责定位于帮助纳税人自主履行税法义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收自愿遵从。未来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服务需求。第一,完善供给方式,加强渠道功能性引导。以电子税务局为主阵地,基于纳税人的不同需求,积极开发移动、自助终端和微信等多元化办税、缴税和开票渠道,提供远程可视化业务办理服务,实现纳税人在银行、社区、高新科技园区等的就近便捷办税。第二,强化供给支撑,实现新型智慧服务模式。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办税业务充分融合,建立智能感知、智能引导、智能处理的多元化办税方式,逐步实现包括智能化办税流程、大数据驱动业务决策、线下智能预约导税、业务办理全程无纸化、“处理和办理”相分离、常办业务自助办理在内的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模式。第三,提高供给质量,提升服务精准度。建立按需定制、因需而变的需求诉求实时协调响应机制,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互动,全面采集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需求、问题、意见和评价,对纳税人开展数据和行为分析,精准定位纳税人诉求,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 

  2.完善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流程。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不断强化税务公共服务能力,形成资源整合、分级分类的大服务格局。第一,将服务作为管理的前置环节,管理事项服务化,主动推送申报提示、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信息,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第二,建立扁平化、一站式专业化服务,对纳税人发起的业务办理和税收咨询事项集中统一管理,对任务的生成、分派、处理、反馈进行全程监控。合并前台部门、归集涉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整合服务资源,打造“一窗通办、内部流转”的大前台,提升办税效率。 

  3.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第一,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制定专门保障纳税人权益的法律,健全税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为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第二,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权利,在公共产品供给中更加注重纳税人权利,增加权利意识宣传教育,培养纳税人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能力,保障纳税人合规纳税平等权和合理公共产品收益权。第三,建立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通过设立专门机构、畅通维权渠道、搭建社会化权益保护平台、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等,多种途径改善和促进纳税人权利救济制度功能的发挥。 

  (二)构建严密规范的税费征管体系 

  构建严密规范的税费征管体系需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设: 

  1.制度建设。第一,构建以征管操作规范为统领,以征管基础事项清单、征管岗位职责清单为基础,以征管基础事项指引、征管基础台账、纳税人端表证单书为抓手的“123”征管基础制度体系。第二,明确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退税审批、实名办税、注销清税、征管资料管理等重要业务事项的办理规则。第三,建立健全业务统筹、业务复核、内部业务快速响应回复等基础性制度。第四,推动征管制度创新,探索将未领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调整为按年申报;取消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事项以及改革清税注销制度,推行“终止纳税义务报告制”;取消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全面实行查账征收;等等。 

  2.治理能力建设。第一,对税务机关各层级、各部门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划分,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部分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较高的纳税人,实施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方式。通过前移事项、优化流程、分类管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闭环管理的管理格局。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管理、进出口税收征管、税收风险管理以及纳税人依申请事项管理、免抵退税、发票稽核、房地产交易等重大管理事项实行集中管理,避免机构职能同质化。第二,在科学分类税源和涉税事项基础上,发挥各层级各部门比较优势,分级分岗承担涉税事项管理职责,建立“专业化管理+属地管理”的管理组织体系。各税源管理部门以管事为导向进行管户,按纳税人分类和涉税事项分类统筹考虑职责匹配,按照管事管户、团队化模式分别开展基础税源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第三,应对数字经济挑战,加大对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的数据管控。 

  (三)构建高效清廉的队伍组织体系 

  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我国税务部门初步建立起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未来还要根据技术发展、管理对象变化等因素对税务组织体系进行重构。 

  1.组建“遵从型”信用评估平台和中介管理机构。一方面,要围绕“信息+信用”两个重点建好个人所得税服务和管理两个平台,形成个人涉税信用评估报告,建立外籍个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情报库和关系图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组建自然人管理局,负责方向、政策、协调,市级及以下税务局组建自然人管理局,负责具体的应对、服务、管理。另一方面,加强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组建涉税中介管理机构,注重引导涉税中介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多元化服务,提升纳税遵从度。 

  2.组建技术运用和数据管理机构。建设智慧税务大数据中心,国家税务总局组建技术运用和数据管理局,统一部署全国税务系统的先进技术开发、运用,侧重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交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三角洲等税务总局区域性大数据子中心,提供一站式、智能化数据服务,实现涉税数据合理“分”与“聚”。 

  3.组建“专业化”风险识别和分析评估机构。税收管理现代化是由固定管户向集中管事的转变、由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的转变,未来可以把多余的组织机构和人才资源集中在风险识别和分析评估领域,强化“基础管理+风险管理+专业化管理”的征管格局,培养更加专业化的税务“铁军”,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外语水平。 

  (四)构建立体化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税收征管的先进理念和国际通行做法,是完善我国税收征管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未来税收风险管理体系需具备以下四方面特征: 

  1.流程机制完善。运用统筹管理的思维设置风险管理机构层次。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在目标规划、风险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绩效评价等通用流程中增设典型调查环节,深入验证风险是否存在及风险性质;增设回归分析环节形成管理闭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处理高风险问题,防止危害发生或损失扩大。 

  2.信息技术驱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电子地图等新技术,延伸风险管理对象,提升风险管理效率,实现税收风险“穿透式”管理。 

  3.管理服务并重。在通过风险管理完善税收制度、提高政策执行效能的同时,对属于无知性不遵从的纳税人推送涉税风险提示,降低遵从成本。 

  4.三方数据运用。税务机关在加强自身风险分析应对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以税收遵从理念和涉税数据合作利用为抓手,通过第三方,在涉税数据采集、运用、治理、平台建设、风险服务和资源分配等方面,输入输出并举,实现互利合作共赢。 

  (五)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共治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未来现代化税收共治体系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激发纳税人主体意识。放权放责于纳税人,鼓励纳税人积极参与税收共治,不断提升纳税人自主税收遵从。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弘扬诚信纳税文化,培育纳税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行为习惯。重视税法宣传,提升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加强财政支出透明度,增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获得感。完善纳税人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提升纳税人参与税收事务的自豪感。 

  2.形成政府机构治税合力。明确政府机构间信息共享的法律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细化数据资源共享目录,搭建数据共享平台,推进全链条政府数据共享。税务部门要积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形成治税合力。提高税收信用成果应用,事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税收证明,事中开展失信记录共享,事后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3.发挥社会组织协同共治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税收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辐射效应。同时,充分发挥税务师、会计师、律师、代理记账等涉税行业协会贴近纳税人、熟悉税收征管的优势,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在重大税制改革、政策制定、税收宣传、志愿服务中体现专业价值。 

  4.引导涉税中介有效规范发展。完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法治基础,修订《税收征管法》,明确权责边界;制定《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条例》,明确执业资格、执业标准、继续教育、激励保障等具体要求。构建“实名+信用+服务”的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发挥信用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行联合激励惩戒,营造诚信市场氛围。 

  (六)构建“互联网+税务”的新技术应用场景 

  技术革新深刻改变了经济社会活动的面貌,成为助推税收发展的强劲动力。为实现新时代税收管理现代化目标,税务部门需紧跟技术创新的步伐,在以下方面实现新的发展,构建“互联网+税务”的新技术应用场景: 

  1.区块链电子发票技术应用。区块链电子发票具有可全流程完整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能够有效规避假发票,完善发票监管流程,解决发票流转过程中一票多报、虚报虚抵、真假难验等难题。2018810日,全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在深圳开出。目前,区块链电子发票已获得社会广泛认可。未来可继续开发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发票生态,研究区块链电子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域的应用,打造可信、可查、可溯源的“税务链”。 

  2.大数据平台应用。税务部门在二十余年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税收征管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深入挖掘数据的价值,成为实现新时代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未来可将大数据平台与税收业务持续深度融合,针对不同业务场景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数据服务,完善人工智能风险控制平台,深入开展数据分析项目。 

3.多领域智慧创新应用。第一,丰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智慧中台,由模型式的应用向标准服务接口的方式转变。第二,完善建设税务云,实现多网段多业务的全面“云”化,提升综合数据应用,建设安全稳定健康的云生态。第三,研究5G技术的应用,建设智能办税大厅、虚拟现实VR实景办税厅,推出精准、便捷、友好的办税服务,深化智能咨询,强化人工智能在12366热线的应用。第四,建设完善的征纳互动平台,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智慧税务生态,解决中小微企业快捷办税、精准办税、智能办税的需求。
友情提示:一周新文|税收公益服务|学术资料中心|学会记事

版权所有:中国税务学会 国新网 1012012003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6063117号-1

技术支持:北京中税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西里3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