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大数据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驱动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之一,标志着我国进入大数据红利大规模释放的时代。税务部门从战略层面规划税收大数据建设,不断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充分挖掘和发挥税收大数据的效益,积极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为税收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为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六稳”“六保”作出了积极贡献。
夯实税收大数据基础建设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围绕大数据发展战略和税收现代化目标,探索建立全国性数据仓库。随着2016年金税工程三期系统全面上线,以及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建设的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全力打造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税收大数据平台,并于2020年8月建成,实现了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的数据协同。该平台通过整合全国的税务数据,充分利用第三方交换、互联网采集等外部数据,初步实现了数据全国大集中,具有“全”“快”“准”“通”四个特点:类型全,涵盖各类型纳税人,涵盖税收征管数据、第三方涉税数据和外部互联网数据;更新快,采用分布式海量计算技术,计算速度快,重要数据可实现当日或T+1日更新;结果准,通过规范数据标准、海量数据分析,能够完整准确反映和判断纳税人纳税缴费真实情况;信息通,打破信息“烟囱”孤岛,实现上下、内外、左右的信息互联互通。税收大数据平台的成功建设,实现了对全国税源情况和税款征收情况的动态监控,极大地提升了税收大数据应用支撑能力,为税收大数据服务税收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大局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大数据驱动税收改革发展
大数据助推税制改革顺利实施。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环境保护税改革等各项改革中,税收大数据都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例如,积极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所有增值税发票信息及相关数据“一网打尽”,实现增值税发票数据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集中统一清洗,支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顺利实施;积极打造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创新推出个人所得税APP,依托强大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处理能力,顺利完成个人所得税首次年度汇算,有力支撑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成功实施。
大数据助推税收征管提质增效。税务部门借助税收大数据技术,强化税源管理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等建设,促进征管方式由固定管户向分级分类管理转变、由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由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由“以票控税”向“数据治税”转变。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与相关部门签署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展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惩戒和联合积极措施。正是基于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和强大的数据治税能力,税务部门能够强化分级分类管理,精准实施税收风险监控,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大大提升了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
大数据助推优化纳税服务。依托税收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手段,税务部门精简审批事项,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构建“实体办税厅+网上办税+移动办税终端+自助办税终端”的纳税服务平台,将申报缴税功能拓展到移动互联网,支持银行转账、POS机刷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支付等税款缴纳方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去办税服务厅可能发生的感染风险,税务部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实现了政策“码上可知”、咨询“线上可答”、业务“网上可办”、操作“掌上可行”,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对202个税费事项实现了“非接触”办理,其中182个可以全程网上办;企业纳税人有90%以上的业务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其中纳税申报业务网上办理率达99%以上。
税收大数据助力“六稳”“六保”
税收大数据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地。2019年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税务部门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税务数据、整理纳税人信息,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纳税缴费人,主动宣传辅导,实时跟踪监测,确保政策红利以最快速度、最精准度直达市场主体,让广大纳税缴费人充分享受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实惠,从而降低市场主体的税费成本,提振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复业的信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生存和发展,为保持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税收大数据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向全系统提出“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的明确要求,充分挖掘利用税收大数据,综合运用增值税发票数据、个人申报、出口退税和“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持续跟踪反映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帮助复工企业渡过难关,赢得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广泛赞誉和地方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例如,四川省税务局与省电力公司开展合作,利用税务部门增值税发票数据以及国家电网用电数据,融合构建了数据模型,在全国首创“税电指数”,及时准确监测分析全省各地区、各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全面客观反映各产业、各行业的生产效能,对分析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具有较强参考价值。
税收大数据服务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税收大数据具有及时性强、覆盖面广、颗粒度细、准确性高、联通性密的特点,可以全面及时客观地展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助力新发展新格局高质量发展。税务部门致力于深挖税收数据价值,推出以“从税收看经济”和“重点行业税源动态监控简报”为代表的有立意、有创新、有价值的税收经济分析拳头产品,更好地反映经济、折射经济,努力使税收经济分析在国家治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税务部门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综合运用多种数据深入开展“多数据源集结”分析,全力支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例如,在新发展格局下,广东省税务部门自主开发“广东税务产业链智联平台”,为出口产品转内销打通产业供需链条,促进外贸企业走上出口转内销的转型之路。
大数据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
“十四五”期间,税务部门要继续把大数据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挖掘税收大数据资源中蕴含的价值,进一步深化税收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以大数据的发展和成果的转化,持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不断推进税收现代化,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在总结“十三五”税收大数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数据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让税收大数据成为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持久驱动力。一是强化大数据治理,提升涉税大数据采集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大数据共享,强化大数据共治,建设深度智能化、互联网化、多场景化的海量大数据仓库,使得税收大数据更加可视、可触、可感、可及,成为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力量。二是完善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国一体化的大数据处理平台,促使税务部门从“大数据采集者”向“大数据治理者”转变,从“发票管税”向“大数据治税”转变。三是挖掘大数据价值,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自动化等新技术,深度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山”的潜能,开发推广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大数据应用系统,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纳税服务、内控监督等内部事项,更好地服务于宏观政策决策、诚信社会构建、社会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治理领域。四是培养大数据人才,要培养一批精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高端人才,建设大数据分析专家人才团队,为税收大数据服务税收治理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