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更大政策力度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对冲企业经营困难、对冲基层"三保"压力、对冲疫情减收影响,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通过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提高地方专项债发行规模,扩大内需、激发市场活力。2020年,我国将赤字率由2.8%提高至3.6%以上,规模增加1万亿;重启特别国债并发行1万亿元;安排地方新增专项债券3.7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6万亿。
二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支持疫情防控保供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1-9月份,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20924亿元,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的预期目标能够完成。
三是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特别是中央本级支出安排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增加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聚焦民生以及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集中资金予以精准保障;进一步向内挖潜,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平衡,坚持以收定支的基本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支出。
四是从"借、用、管、还"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加强专项债券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发挥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要求地方详细公开发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信息,发挥市场自律约束作用,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防风险;严格专项债券用途。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坚持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并逐步建立与相关部门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偿债责任。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省级政府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各负其责。
展望2021年,在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形势仍然十分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的背景下,我国应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取向不变,同时更加注重实效,着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回稳向好。其中应着力关注三个方面:
一是灵活把握财政赤字规模和赤字率。随着疫情减退和经济不断好转,财政增收获得更好基础,大规模财政刺激的必要性下降,同时也为宏观调控留下更多政策空间,因此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把握赤字规模和赤字率。
二是通过推进税费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重点减轻制造业、小微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三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和保障民生。继续增强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财力;统筹财力配置,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保障民生重点领域发展,基建投资增长的优先级将偏弱;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改进完善直达机制,同时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着力提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