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为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也进行了积极的制度探索。2015年中国在杭州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上海陆续推出支持自贸区科创中心建设的新措施,试点的内容之一即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库,搭建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指标体系,通过平台数据汇总分析,实现全产业链范围内的指标监管和报税监控,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和促进跨境贸易活动,提升纳税企业满意度和遵从度。
比较国际社会数字经济税收风险的应对措施,剖析各国利益考量和博弈结果,有利于增强对数字经济下企业税收风险的认识,为我国相关的税收政策制定和监管措施落地提供抓手。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管理挑战,须从宏观制度设计层面着手,借鉴各国有益经验,根据风险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策略。为切实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宜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 合理高效的税收制度和征管体系可以促进纳税人对税收的信任和认同,有利于构建互信互惠的税收征纳关系,从制度上确保企业合作遵从,改善税收管理效果,维护国家主权利益。一是针对常设机构界定问题谨慎修订常设机构例外条款,或借鉴国际做法,引入“显著经济存在”等新联结点方案,或进行最低税的制度设计,确保我国非居民企业的纳税遵从,同时也要避免因滥用行政裁量权损害纳税人信赖利益。二是针对数字经济中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特征,积极研究查补法律法规上的不足,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为契机,加强相关征收管理条款,以严厉的征管处罚打击数字企业通过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进行的避税套利。三是完善针对数字企业的所得税境外税收抵免制度,减少因重复征税而产生的避税动机,减轻因各国税制差异或会计调整产生的税收合规成本。同时完善非居民企业跨境服务提供者在我国注册登记并申报缴税的征收方案,建立规范简便的税务登记和缴税机制,通过共享申报信息数据、简化纳税程序等方式在税务行政执法层面增强税收遵从度。 数字人才是应对数字经济挑战的根本。当前,税务系统缺乏大数据专门人才培养管理机制,行政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结构老化,大数据分析工具的使用率较低。税务人员高度依赖传统经验研判,对涉税数据处于静态获取和浅层次解读阶段,缺乏内部激励和外部压力机制,数据管理能力薄弱,无法达到数理统计、趋势预测分析和数据逻辑深度挖掘的程度,更难以对税收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同时,缺乏相应人才的培养和引入机制,应利用好第三方智库,招聘或引入专业人才,组建大数据专家团队,邀请专业人士授课,并选拔年轻干部输送到相关院校培训,为大数据税收储备人才力量,并根据税收合作遵从机制的建设需要,进行岗位人员的动态调整,逐步增加数据处理类技术支持型人员。数字型税务人才的培养是应对数字经济税收风险的关键,可以从根本上确保税收合作遵从机制的构建。 强化大数据思维,以“治数”能力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一是要健全税收大数据管理体系。目前金税三期系统实现了部分业务的数字化,但远未达到智能化水平,税务部门有必要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功能更加完备的税收大数据管理体系,以智能化数据管理压缩企业税收不遵从空间。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协税义务的系统性构建。不断探索跨部门数据资源的共享边界和提供使用方式,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共享大平台,以利于纳税信息的采集和重复利用,大大降低企业的申报遵从成本。三是形成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框架。孙存一等认为,“机器学习+关联规则”组合算法,支持规模超大、关系错综复杂的数据信息,可以有效识别税收遵从风险等级并深度挖掘造成不同纳税不遵从风险的原因,该方法的普适性对微观数据、复杂数据和大数据的分析具有参考价值。通过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使纳税环境数字化、税收遵从工具化,基于丰富的涉税信息、先进的分析工具,使税收遵从方式极大简化、成本极大降低,纳税人的自主参与度和税收遵从度将大大增强。 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应当密切关注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重塑的动态,适时跟进二十国集团(G20)税改工作计划,特别是关注 OECD“双支柱”方案的研究进程。应当以开放、自主、包容的态度,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大力促进经济数字化背景下国际税收的改革,保证税收管辖权的公平合理分配。积极寻求双边或区域性税收合作,继续在联合国国际税收专家委员会发挥领导作用,坚决维护税收主权,有效保障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完善数字经济企业的情报交换机制,推进跨国企业税收信息共享,提前掌握好企业的发展动向,为可能发生的税收争议做好应对,在加强信息合作的前提下,还应注重保护纳税人的隐私和商业机密,建立相应的法律追责机制,服务好“走出去”企业并管理好“引进来”企业,全方位提高纳税主体的自愿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