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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细化个税征管规定

2021年02月02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改革力度大、减税面广,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新路,为经济社会领域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笔者认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还需要解决个人所得税征管方法与实际征管需求之间一些衔接不畅的问题。 

  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法规。建议在税收征管法中增加有关自然人税收管理的条款,细化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并对自然人税收争议设定救济条款。部分纳税人的多缴税款如何退税、由于申报错误少缴税款如何补税、纳税人长期欠税如何公告和执行、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资料留存备查义务、个人所得税缴税情况与个人征信挂钩规则和救济条款等都需要明确。

  完善重点人群个人所得税征管方法。个人所得税法确定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即为居民个人,全球所得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建议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的申报表体现全球所得的采集以及双重征税的豁免计算。对居民个人的境外收入制定更加确切的申报办法。同时,当个人身份转换时,比如移民时,自然人从中国税收居民转变为非中国税收居民,对以前在中国税收居民期间递延到转换身份后才实际获取的收入,应该建立专门的采集机制。建议对高净值人群、有较多境外收入人群结合CRS(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交换机制传回的资金流向信息,进行动态税收调查,利用大数据画出收入画像;移民或者向境外转移财产时进行税务事项离境审计和税款结清;比照企业之间关联交易的预约定价安排,建立自然人预约定价安排管理制度;对于引进高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制度都应进行细化和动态调整的探索,确保在调动重点人群干事创业积极性和税收收入可获性上取得平衡。

  加大宣传培训辅导力度。对于自然人纳税人,建立可以方便快捷访问的税收知识数据库,定期发布申报辅导案例,改变按地区分户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探索按照涉税事项进行分类管理的自然人税源管理模式,提高纳税人的报税便利性,注重增强纳税人的按时申报意识和纳税义务意识;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重点提高其按照会计准则设置账簿、正确核算收入成本的能力,减少核定征收的户数。

  注重数据安全。自然人纳税人人数众多,其个人收支、财产、家庭情况等都十分敏感。对数据的有序采集、流转、查询,应当设立明晰的使用规则和保密制度,确保不发生因私查询和数据泄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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