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1年会于3月20至22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线上线下同步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在活动上表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表述看,从税收角度释放消费新势能是从结构角度着眼的。
高培勇指出,文件中谈到税收有三句话,一是优化税制结构,二是健全直接税体系,三是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
“从结构角度而不是从总量角度去推进释放消费新势能的战略抉择是有深刻考量的。”高培勇说。
其一,其中国现行的税制结构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体。18个间接税税种的税收量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大概为70%左右。间接税是累退税,收入越高的人,在间接税的负担上所承受的比例相对越低,倒过来收入越低的人,承受的比例就会越高。这样一种累退税显然对扩大消费是不利的。
其二,价格一般三要素成本、利润加上间接税,间接税要进入价格当中。所以这部分比重大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相对就高。价格高无疑对于消费也是一种抑制的因素。
更致命是的间接税比重高了,直接税比重就低了。直接税比重低了,就意味着整个税收用于调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渠道相对狭窄。这也是在很多场合我们解释是中国的基尼系数在税前税后变化不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高培勇表示,如果我们完善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一一得以缓解。
直接税比重上升,间接税比重下降,就意味着税收必须进入的价格当中,挤占价格空间、抬高价格水平的力度会相应的减少,从而有助于扩大消费。直接税比重上升了,特别是对于居民个人征收的直接税比重上升了,对于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就会相应的提高,从而也能够让税收在缩减基尼系数上有一定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我们所有的这些操作路线,都是在税收的总量大致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伤及可支配收入而可转移性支付。转移支付也是有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扩大消费的一个重要力量。”高培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