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净值人群概念较为宽泛,一般以可控财富或资产作为衡量标准,即以个人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固定资产和股票、债券、存款、保险等流动资产的总价值来衡量。本文中的高净值人群,依据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发布的《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设定的标准,指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从税收征管角度来看,高净值人群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收入来源具有多样性。高净值人群业务涉及面广,收入来源渠道多,除工资薪金外,还可能经营自有公司,从事资本类、房地产等投资,涉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二是跨境业务多。高净值人群一般在多个国家拥有住所、进行投资,资产分布在国内外不同企业。由于各国税收管辖权和税收制度的差异,对高净值人群进行税收征管变得较为复杂。 自然人与法人相比,流动性较强,而高净值人群的流动性更强,在财富分布、家族成员等方面还具有国际化特点。由于跨税收管辖区税源信息共享程度低,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高净值人群的财务信息。此外,如果高净值人群利用区域间信息不对称进行逃避税,利用家族成员转移境内所得,税务机关将难以有效监控。 高净值人群实现逃避税的手段较多。常见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隐瞒收入,如隐瞒财产转让、财产租赁等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收入;二是收入费用化,将个人消费作为自己经营企业的费用列支;三是转化收入形式,如通过提供住房、公车等高福利变相替代工资发放,或者通过领取较低工资,将个人所得转增公司股本实现高税率向低税率的转换;四是经济交易“地下”化,采用买卖双方私下交易方式,人为调节交易价格,隐瞒真实收益;五是海外避税,通过移民、离岸信托、在避税地注册公司等方式,将财产向低税国转移,实现避税。高净值人群多样化的避税手段使征管难度日趋加大,需要税务机关实施更加专业高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