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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人群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021年04月19日 来源: 国际税收

  近年来,我国高净值人群数量不断增长。截至2018年年底,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人群数量达到197万,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3080万元人民币。高净值人群涉税收入复杂、流动性强、避税手段多样化,涉税风险点多且分散,征管难度较高。针对高净值人群的税收风险管理虽有一定进步,但由于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分析深度和广度不足,应对缺乏一定的针对性,致使管理成效不甚理想。 

  (一)数据信息获取机制不健全
  1.税务系统内部数据尚未实现完全共享。全国税务系统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数据没有实现整合,很难将同一个人的所有收入、财产、税收等信息进行归集,对高净值人群的管理可能出现“真空地带”。
  2.第三方信息获取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无法通过日常管理获取纳税人银行账户信息,只能在税务检查时通过指定程序进行核查,信息获取的限制使得银行账户信息很难为税务机关所用。除金融机构外,外汇管理、国土资源、车辆管理等部门也未和税务机关形成信息共享平台,加之财产登记和国际税收信息交换机制尚不健全,致使税务机关难以获取高净值人群的境内外所有收入信息。
  3.数据信息质量不高。目前数据信息准确性不高、完整性不足等问题大量存在。第三方数据格式、内容与税务机关内部数据无法有效对接,比对、核查费时费力,大大降低了应用数据的效率。例如,从WIND金融终端获取的上市公司公告中,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仅有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部分隐藏,后续核实转让人员身份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精力。
  (二)风险分析识别不充分
  1.分析识别不智能。目前税务机关的涉税风险分析方式较为单一,云平台、人工智能(AI)等先进技术运用不足,数据分析工具的使用还不成熟,无法自动筛选与确认多余信息和失真信息,不能对现有数据自动进行有效的数理统计,数据深度挖掘技术和方法与税收业务结合运用不够。
  2.分析指标简单化。现有针对高净值人群的风险分析主要依赖税务人员的经验判断,风险指标建设局限于税种之间的勾稽比对和简单事项的单点突破,对于股权转让、股权激励、转化收入形式,尤其是涉及跨境业务等复杂事项的风险分析深度不够,尚未形成科学指标体系。
  3.分析对象不全面。受限于信息不对称,当前针对高净值人群开展的风险分析对象主要集中于能够关联到企业的高净值人士,如高收入行业的从业人员、上市公司股东和独立董事等。对于独立于企业之外的个体,以及搭建层层架构、资产分布多元化、涉及海外业务人员的分析尚显不足。
  (三)风险应对力度不够
  1.手段受限。目前,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行政措施并不适用于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税务机关对逃漏税自然人的管控力度和惩戒措施十分有限。限制出境仅适用于重大税务案件,不能作为常规手段。对于失联纳税人,缺少有效监控手段,风险应对质量受到极大影响。例如,在应对个人股权转让风险任务时,如果受让方也是自然人,很难通过代扣代缴方式实现对税款的追缴。
  2.专业性不强。自然人税收业务覆盖各行各业,避税手段更趋专业化,现有税务人员对特定行业、特殊事项的经营特点和商业运行模式了解不够深入,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在应对时常感到力不从心,成效大打折扣。
  3.惩戒力度不够。我国自然人信用制度仍处于建设阶段,信用评级尚不健全,对于失信自然人未给予足够的惩罚措施,失信成本较低,威慑作用不佳,风险应对效果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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