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自2015年国务院首次提出“放管服”改革以来,税收领域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推出,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减轻负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超过7.6万亿元。宏观税负(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逐年下降,2020年的宏观税负较“十二五”末的2015年降低了近3个百分点。减税降费是直接、有效、公平的惠企措施,市场主体的感受最为直观。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十三五”期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3%,税务证明事项减少58%,涉税资料报送减少50%,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减少38%,享受税收优惠所需证照资料有95%由“备案”改为“备查”。减税降费与简政放权相结合,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扩大市场主体规模,稳定经济基本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提供了基础性的支撑作用。
二是优化服务,不断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提升税收服务经济的能力。“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不断推出创新服务举措。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创新性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措施。这些措施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直达基层、直达市场主体。与此同时,在税收大数据的支持下,税收服务对企业和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发挥。通过建立“税银互动”机制,将市场主体的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创新性的思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税务部门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的价值,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和复工复产,精准对接上下游企业,为产业链的畅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强化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税务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构建纳税人动态信用、监控预警、风险应对联动融合的新型动态监管机制,提高税务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税务监管的威慑力。与此同时,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宽严相济,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进柔性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给予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的空间,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制度保障。“十四五”时期,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仍大有可为。
一是积极发挥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对市场主体的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在疫情防控呈现常态化态势,经济发展基础仍有待夯实的背景下,有必要从结构上优化减税降费政策,保持小微企业税收扶持力度不减,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稳住经济基本盘。及时将当前行之有效的减税政策制度化,增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同时,根据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新的税收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不断提升税收服务企业和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服务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和便利化程度,降低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成本,提升办税缴费效能。优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搭建通畅的税企沟通渠道,引导企业充分理解、用足用好减税政策,合理简化政策享受程序和资料要求,使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到减税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双重获得感”。进一步挖掘税收大数据的价值,提升智能化数据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研判、支撑作用。
三是进一步提高税务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建设,通过对海量涉税数据归集整理,构建先进的算法模型,对涉税数据进行多维度关联分析,实行动态信用评价和监控、差异化风险识别和预估,从而实现科学精准监管,提高税务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达成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