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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模式研究之逻辑

2021年10月08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以智能物联网为支撑,以税收大数据应用为引擎,以税收法治建设为保障的现代税收治理格局逐步形成。 

  近日,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互联网+”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模式研究》结题会上,课题组专家提出,“互联网+”背景下,应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构建智慧税务新生态,打造数据治税新型税收征管与治理模式。

  据了解,2017年9月,《“互联网+”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模式研究》(批准号为17ZDA052)获准立项,2021年6月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结项(结项号为2021&J092)。3年多来,课题组成员在学术期刊和报纸发表论文33篇,向全国社科办投稿10余篇,出版阶段性成果汇集而成的学术专著《“互联网+”赋能税收征管模式转型研究》;有4项课题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有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召开专题研讨会7次,视频研讨会5次,到北京、山东、浙江、深圳等8省市及华为、腾讯、浪潮等公司开展课题调研;20余人参与课题研究,形成40余万字课题总报告。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近日听取了课题组研究成果专题汇报。

  在新型征管模式建设中有效体现“互联网+”思维 

  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课题项目首席专家李万甫介绍了课题研究的逻辑架构:

  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为逻辑起点。在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强化税收治理观的引领,坚持“互联网+税收治理”思维,探索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地位的实现路径。提出应以税收现代化六大指标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推进税收治理模式创新发展;更新由管理到治理的理念,重塑税收征管新秩序;优化税收执法方式,通过科技赋能税收治理,推进征管数字化转型。

  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推动征管改革为底层逻辑。“互联网+”思维应有效体现在新型征管制度建设之中,包括重构税收征管流程、规范征管程序、设计征管机制。并且,制度建设层面的不足会限制现代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实践层面的运用,适时强化法治建设对制度效能的保障和促进尤为必要。

  以现代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的创新应用为逻辑脉络。课题组总结梳理各级税务机关的创新实践,从不同层面揭示“互联网+”与税收征管的有机融合。课题研究关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税务数据治理、技术支撑、征管应用和机构重置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注重解决实践中的风险管控问题。

  以数据治税模式创新为逻辑主线。税收数据具有重大的应用价值,不仅体现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中,而且体现在税收治理的各个方面。企业交易活动、个人收入来源、社保缴费等信息将成为税务数据库的重要构成部分,由信息管税转型数据治税是必然趋势。税收大数据在税收征管中的强化运用,有助于提质增效;在国家宏观决策层面的广泛运用,将彰显税收要素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税收数据增值潜能有待挖掘,税收数据资产价值有待评估。数字经济时代,作为“公共产品”的税收数据,将同作为“私人产品”的企业数据有机融合,从而扩大税收数据的作用空间,提升其应用成效。

  以电子税务局建设为载体,推动构建智慧税务新生态为逻辑内核。电子税务局建设逐渐成为智慧税务新生态建设的重要通道,将实现风险管控、精准监管、优化服务的有机结合。应逐步提升电子税务局功能,通过流程再造、跨界融合、管理创新、组织变革,让电子税务局真正成为规范税收征纳的“主引擎”、优化便民纳税的“大平台”、精准税收监管的“信息池”、提升税收治理的“数据源”。适应这一定位,需关注法制储备、功能整合、流程再造、结构优化等问题。

  应用大数据更有效地分配稀缺的税收征管资源 

  课题组围绕“互联网+”背景下,税收征管制度和数据利用等方面的优化提出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课题子项目负责人朱大旗认为,应坚持依法治税、平衡协调、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立法理念,遵循“协同共治+统筹兼顾”、科技创新引领、便民高效遵从等原则,优化税收征管制度,构建涵盖纳税服务、发票开具及涉税信息提供等多层次的税务网络平台及配置机制;对现已成熟、但尚未上升至法律层面的税收征管制度立法确认,如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信用、纳税特别调整等制度;加大对新型税收征管制度的研究力度,关注第三方主体参与税收治理机制,涉税数据采集、共享与安全保护,电商平台与共享经济等新兴业态的税收征管制度等课题。

  北京罗格数据科技有限公司CEO、课题子项目负责人鲁钰锋认为,目前数字经济已经从数据资源化利用,转向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与数据资源化利用融合的新阶段。大数据与税收征管的深度融合研究应更多聚焦数据治理、技术支撑、征管应用和机构重置等方面。其中,解决数据本身及数据开发利用中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应构建关键数据入库、双向风险隔离、三级安全管控的“全栈式”安全体系,确保数据归集、数据开发和数据应用的全生命周期安全。隐私计算可以让数据在流通过程中实现“可用不可见”,是数据应用的可行路径选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科研所所长、课题项目组成员罗伟平认为,新型交易形式的复杂化、数字化,交易平台的隐形化,交易流量与交易额、交易地点的难以监控,对传统税收风险管理提出了迫切的改革要求。分析税收风险管理的社会经济效应,加强风险测度的实证分析,吸收借鉴各国经验,有利于为“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税收风险管理改革找准方向,为更有效地分配稀缺的税收征管资源和制定税收风险管理策略提供思路。

  智慧税务应简单、好用、稳定、节约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课题子项目负责人周仕雅认为,作为智慧税务生态系统的主载体,电子税务局建设应从制度、技术和机制三个层面统筹推进,尤其应重视数据共享、规则制衡、风险管控、用户体验、系统安全、人才培养等机制建设。实现电子税务局由服务型向综合型、由门户型向入口型、由机械型向智能型转变,应以数据交互为核心、面向移动互联网,构建集成式、成长型智能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征管处处长、课题项目组成员李荣辉提出,智慧税务不仅是一种技术的应用或是一个系统的上线,而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工程。实现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其目标应当定位于:简单、好用、稳定、节约。应开发智慧税务的“类人思维”,让系统学习像人一样思考、分析、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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