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发布2019年“降成本”专题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在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下,多数企业税负明显下降。报告同时指出,从长远来看,降成本要从“主要靠减负”转向“主要靠创新”,在各个层面、由各个主体合力实现创新驱动,对冲日益增加的高成本压力。
多数企业对减税政策的获得感较高
“实地调研显示,多数企业对减税政策的获得感较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报告发布会上说。
报告认为,得益于持续的大规模减税降费,企业税费负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成为降成本政策的突出亮点。
财科院2019年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2018年,样本企业“企业纳税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1%、2.62%和2.30%,“企业纳税总额占企业综合成本费用的比重”分别为2.86%、2.34%和2.25%,“增值税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分别为2.08%、1.99%和1.56%,三个主要税负指标均明显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报告预计,随着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2019年的指标数值还将进一步下降。
报告显示,在超过六成的样本企业中,“企业纳税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小于5%,即百元收入纳税不足5元。94%以上的样本企业百元收入纳税不足15元。
就增值税来看,97%以上的企业增值税与营业收入之比低于11%。其中,2018年87.1%的样本企业相应比值小于6%,97.2%的样本企业相应比值小于11%。
此外,报告指出,在减税降费等降成本政策的推动下,营商环境优化成效明显,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下降,用能用地成本增速明显回落,不过人工、物流、原材料等要素成本上升依然存在。
据了解,2016年至今,财科院已经连续四年开展“降成本”大型调研活动。2019年“降成本”调研活动中,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成立6个组分赴19个省份、30个市县,走访203家企业,并通过线上问卷形式获得了12175份线上问卷数据,作为报告的“原材料”。
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报告认为,2019年减税降费新政,对市场信心、市场主体活力以及纳税人负担的正面影响已初步显现。纳税人的获得感大大增强。
“在我们的实地调研中,纳税人纷纷表示,‘今年的减税降费,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政府真是下了大决心,让利于企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说。北京市财政局调研显示,对2019年增值税改革实施情况满意的企业占比达到98.5%。从行业看,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满意度分别为97.8%、97.5%和100%。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满意度分别为97.1%、100%和100%。居民个人的减税获得感大大增强。据北京市统计局近期的调查显示,月收入30000元以下的被调查者对政策的满意度高达90.9%;月收入在10000元~20000元的组别获得感较强,感觉纳税额下降的占比近87%,其次是月收入10000元以下的,认为税负减轻的占比超过82%。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张学诞表示,减税降费起到了助力就业稳定的作用。例如,深化增值税减税可有效节约企业资金流,使得企业可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规模、雇佣人员,吸纳就业。如增值税深化改革带来的减税中,有6.5%用于新增雇佣人员。又如,给予小微企业普惠性、大力度的税收优惠可带动就业。2019年上半年,全部新增减税中,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6712亿元,占减税总规模的65%,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1025亿元,占全部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带来的新增减税额的88%。这无疑对就业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2019年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73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7%。
报告认为,减税降费起到了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促进运行质量提升的作用。通过对企业创新的引导和激励,激发企业内生发展动力,调研显示,企业因增值税减税节省的资金用途,29.8%为增加利润,18.9%为降低价格,17.4%为增加研发,12.3%为扩大规模。
此外,报告认为,减税降费有力地促进了制造业转型升级;巩固消费的基础性地位,优化内需结构;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
降低税收负担要与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报告提出,在企业发展高成本阶段已经到来的大背景下,降成本要从“主要靠减负”转向“主要靠创新”。
“政府直接降成本和政策式降成本侧重于‘减负’,即依据明确的政策工具或政策导向实现企业各类成本负担的直接下降。而政府间接降成本和改革式降成本更强调‘创新’,即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政府带动企业的功能,通过政府、企业两方面的创新实现成本结构长远、持续的合理安排。”刘尚希解释道。
报告认为,减税降费与税制改革相辅相成,通过增值税等税制改革实现减税,既保证了减税降费的效果能得到长远的落实,也进一步促进了税制的优化,使其更符合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如何形成‘创新友好型’的税收制度,是税改的重大任务。”刘尚希认为,下一步降低税收负担要与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对此,报告提出了两点具体建议。
一是减税政策调整的方向要和完善税制的改革融为一体。从完善税制的角度去考虑减税政策,既把税负降下来,实现短期政策目标,同时税制又得到改善,使税制简化,透明度更高。“低税率、宽税基、严征管”的税制架构应是未来税改的目标模式。通过税收制度的完善、征管能力的提高,微观主体可以更好地来规划未来、稳定发展预期。
二是减税政策要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融为一体。近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推出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等改革措施。这对进一步理顺央地财政分配关系,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具有重要意义。从短期看将有利于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从长期看则将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下一步,减税降费政策要继续与完善财税体制结合起来,稳定地方预期,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通过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创造条件,确保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