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循环”这一重要战略选择,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创新和落实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长期均衡指明了方向。
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是中长期的,必须从持久战的角度加以认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创新和落实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长期均衡指明了方向。
全面准确理解新发展格局的确切内涵。当今世界,虽然经济全球化遭遇一些国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干扰,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新发展格局强调要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这里的生产既包括国内生产循环,也包括国际生产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心是国内大循环。必须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努力办好自己的事。新发展格局要统筹内外、互促共进,着力培育新形势下中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我们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持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以开放、合作、共赢胸怀谋划发展,坚定不移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财税政策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财税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化大生产各个环节的具体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政策措施,确保调控政策取得实际效果。全球化大背景下,各国应加强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宏观政策协调,从全世界社会化大生产循环角度,统筹协调有关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国际国内政策。就国内大循环而言,应革除分配、消费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运用财税政策等宏观调控工具,畅通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循环,释放分配、交换、消费对生产的重要影响力。目前世界经济的动荡和衰退,与各个国家内部经济循环不畅具有深刻关联。国内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消费萎缩,会导致分配和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回路不畅,从而造成社会生产的动荡。尽管生产对分配、交换和消费起着决定性作用,但从社会生产各环节的相互关系看,当前经济动荡更多源于分配、交换和消费内部的深刻矛盾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牵制。就国际大循环而言,应根据新形势下经济全球化的新特点、新变化,充分协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财政税收等宏观经济政策,强化双边、多边合作,推动经济全球化不断提质升级。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落地生根,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经济全球化升级改造。
新发展格局下财税政策的新思维。第一,持续强化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相关改革要求,强化国家战略引导,瞄准现代化强国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采取积极而不失稳健的预算安排。运用财政赤字,完善财税调控跨周期设计和调节,用经济增长时期的财政增收弥补经济衰退和低迷时期的财政赤字,将财政赤字削峰填谷机制运用到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实施跨周期预算平衡机制,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第二,深化税制改革,强化税收调节功能,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分配关系。若税收筹集过分依赖于生产、交易环节并过多附着于商品和劳务之上,对分配和消费环节以及财富积累集聚调节不足,将不利于国内经济循环长期可持续发展。应推进税制结构调整,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促进税制由现行双主体结构向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三足鼎立”的税制体系转变,建立健全现代税制体系,着力发挥税收调节功能。
第三,强化税制协调,持续推动双边、多边税收合作,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适应中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沿线各国巩固和扩大经贸投资关系的需要,拓展现有国际税收合作范围,探索新的国际合作方式,协调改革国内税收制度,更好应对各种税收协调问题。特别是应着力强化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出口退税的政策协调,降低因税制不协调引发贸易争端的风险。在革新国际规则中争取更多税收话语权,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财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