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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税收改革发展 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

2022年01月13日 来源: 《税务研究》2022年第1期 作者: 李平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辉的纲领性文献,以“十个坚持”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是我们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初心使命、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宝贵精神财富。税务部门要汲取和弘扬历史经验,积极推动税收改革发展,深入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一切工作的前提。百年来,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了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税收工作取得显著成就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工作不断实现重大突破、取得辉煌成就,最根本的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推动税收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始终牢记税务机关第一身份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第一要求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始终不断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税收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共同富裕、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四是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高税务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税违法行为,确保国家税收安全。
  二、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始终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一是为民收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科学组织税收收入,既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又为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人民福祉等提供财力保证,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是为民改革,体现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目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转化、全球发展格局的最新变化、新时代呈现的发展新趋势都对税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以更高标准不断完善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税法、税制、征管、服务、信息与组织等体系建设目标,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税制改革、完善税收政策,服务国家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纳税人,全面释放改革红利,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是为民减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同时,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努力确保民生支出水平不降,以党和政府的“过紧日子”换取老百姓的“过好日子”,真正体现税收的人民性。
  三、坚持理论创新,用创新的理论指导新的税收实践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税收工作的不同阶段,坚持马克思主义税收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税收主张,丰富了马克思税收学说。迈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对党领导税收历史经验的赓续传承,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税收思想的继承发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税收学说的新飞跃,是马克思主义税收学说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刻领悟其中所蕴含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转化成为指引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强大思想武器。立足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事业伟大实践,要加快税收基础理论研究,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的现代国家治理的高度,融合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提炼构建满足国家治理需要、契合税收职能定位、符合国际学术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理论体系,努力改变税收理论落后于税收实践创新的局面,并以创新的理论指导新的伟大实践。比如:继续深化对税收本质、税收职能的认识,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职能作用;加强税收治理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加强数字经济税收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国际税收领域话语权影响力,积极推动中国由国际税收规则的参与者到引领者的转变。
  四、坚持中国道路,奋力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党在百年奋斗中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探索并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道路。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和税收治理“六大能力”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税务部门要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把税收治理现代化推向更高水平。一是加快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充分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环节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做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中低收入群体,加快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完善地方税税制,努力建设成熟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二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实施全面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建设以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和决策人端为主体的智能应用平台体系,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管干部、人才工程育俊杰、严管善待活基层”的机制体系,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崇纪守法、兴税强国”的税务铁军,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坚持改革创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贡献税务力量
  改革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对于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进入新发展阶段,要围绕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任务,始终站在时代前沿推进税收改革创新,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贡献税务力量。比如: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要围绕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划分、地方税体系建设等关键性问题,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要围绕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循环等关键环节,加快健全现代增值税制度,完善绿色税制体系;在推进共同富裕方面,要围绕完善社会分配、维护公平正义等目标任务,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推动全球税收治理方面,要坚持运用战略化国际化视野谋划全球税收治理,不断加大全球税收新规则制定的参与力度,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谋求在2035年左右建立起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和国际税收治理格局,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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