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消息,根据一项拟议中的、对有近百年历史的国际税法进行全面修订的提议,各国政府将获得更大权力,对在本国开展业务的谷歌、苹果(Apple)和Facebook等大型跨国公司征税。
大型互联网公司已经将避税规则应用到了极限,因为它们可以在像爱尔兰这样的低税率国家登记利润,将商标和专利等资产存放在客户所在地。
随着各国出于对现行规则的不满,单方面采取对数字公司征税的计划,制定全球税收规则又有了新的紧迫性。
今年,超过130个国家和地区一致认为,应该对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国际税法进行全面改革,并让总部位于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修订建议。
OECD税收政策负责人帕斯卡尔.圣阿曼斯(PascalSaint-Amans)告诉记者:“当前的国际税收体系正面临巨大压力,如果不进行重新修订,它将不再适用。”
圣阿曼斯表示,这项改革将对许多国家的企业所得税产生几个百分点的影响,除了大型国际投资中心外,这些国家都能从中获益。
虽然这意味着爱尔兰或离岸避税天堂等国家可能会受到冲击,但像美国或法国等拥有庞大消费市场的国家将从此次改革中受益。
法国今年对美国科技公司征收了数字税,这引发了美国将对法国葡萄酒征税的威胁,并加剧了全球贸易紧张局势。
与此同时,随着各国对在爱尔兰等国而不是在其市场所在地纳税的安排提出质疑,企业在纳税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
苹果因在爱尔兰享受税收优惠陷入了一场欧盟税收纠纷,这可能会使其损失140亿美元。与此同时,谷歌上个月同意支付超过10亿美元在法国了结一宗税务案件。
税法改革
经合组织的提议为新税法涵盖的公司设定了一个范围,界定它们必须在一个国家开展多少业务才能在该国纳税,并确定在那里可以纳税的利润水平。
其目的是让公司产品的用户或客户所在的政府有权对外国公司在当地赚取的利润中征收更高的税。
受影响的公司将是那些大型跨国公司,OECD表示,它们在某个国家的收入应该超过7.5亿欧元(约合8.21亿美元)。
它们还必须与一个国家的市场上的客户进行“持续而重要的”互动,无论他们在那里是否有实体存在。
不仅大型互联网公司,那些通过分销网络在市场上销售零售产品的大型消费品公司都被涵盖在内。
符合这些条件的公司将在特定国家纳税,根据一个基于盈利能力的固定百分比的公式,但仍有待商榷。
法国财政部一名官员表示,华盛顿会议应提供“必要的政治引导,以便在2020年就国际税法达成协议”。
华盛顿之后,各国将展开更广泛的谈判,目的是为2020年1月份签署改革方案的134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一份框架协议。
周三公布的这些提议,与OECD领导的第二轮改革同步进行。OECD的目标是制定一个国际公认的企业不可避免的最低企业纳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