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术研究 > 外国税收

印尼调低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额

2020年01月02日 来源: 环球网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大幅调低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通过电子商务方式每天进口商品价值超过3美元必须缴纳进口税。此前这一限额为75美元。

  印尼海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来自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的海外发货量接近5000万包,而2017年和2018年分别为610万包和1960万包,其中大部分来自中国。

  印尼媒体援引该国海关总署署长赫鲁的话称,当局调整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的目的在于公平对待通过电子商务交易的本国商品和进口商品。赫鲁称“因为本国商品已经缴纳税收,如果没有对进口商品征税就显得不公平”。赫鲁表示,很多进口商品为了避税而把产品价格向海关低报。原本超过75美元的商品,向印尼海关报的远远低于75美元。印尼此次调低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目的就是为了杜绝这些“高价低报”的避税做法。

  按照新规定,价值3美元以上的纺织品、箱包、鞋子等外国产品的进口税率为32.5%至50%;其他产品进口税将调降至17.5%。价值低于3美元的进口商品不需要缴纳进口税,但仍需缴纳增值税。

  在印尼从事贸易的当地商人1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此举事实上针对的是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印尼电子商务协会总主席翁通称,业界赞成当局调整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但认为本次调整的“幅度太大”。翁通称该协会原来建议的起征数额为25美元。

  路透社称,随着智能手机普及率不断提高,印尼互联网经济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根据谷歌公司等统计报告显示,2025年印尼互联网经济市场规模将翻一番,达到1330亿美元。

友情提示:一周新文|税收公益服务|学术资料中心|学会记事

版权所有:中国税务学会 国新网 1012012003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6063117号-1

技术支持:北京中税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西里3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