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环节,啤酒消费税从价税率上调至24%,葡萄酒、烈性酒、利口酒和其他酒精饮料(不包含葡萄汁),以及酒精含量≤20%的原料酒消费税从价税率上调至31%,20%<酒精含量≤30%的原料酒上调至48%,酒精含量>30%的原料酒上调至61%。
进口环节,进口啤酒消费税从价税率和最低海关完税价格分别上调至73%和7马纳特/升,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含量≤20%的酒精饮料上调至133%和31马纳特/升,酒精含量>20%的酒精饮料上调至133%和48马纳特/升。同时,用于制作酒精饮料的进口酒精(医用,以及国有企业和消费合作社进口的除外)消费税从量税率上调至6美元/升。
此外,烟草制卷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和最低海关完税价格分别上调至74%和3美元/盒,其他工业制烟草及其替代品消费税从量税率上调至15.6美元/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