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青山。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生机盎然”。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留得青山,赢得未来”。如今,青山已留住。如何理解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今年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的意义,及其给上亿市场主体带来的影响?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首席教授朱青。
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多处涉税内容。企业尤其关心的是减税相关的内容,您认为有哪些亮点?
朱青:2021年减税政策的亮点和重点在“优化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今年虽然没有再出台新的大规模的减税政策,但要“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尤其是针对小企业和技术创新精准施策。同时,把已经出台的制度性减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如何理解“再帮一把”?
朱青:去年,中国经济恢复好于预期,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3%。这背后,减税降费政策功不可没。
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减税降费一直是财税领域的“主旋律”。“十三五”期间,减税降费力度空前,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7.6万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和实体经济发展。
尤其是去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其规模创近年来新高,采取的手段也是多税并举,政策效果更及时、更给力。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7万亿元。
今年市场主体面临的经济形势与去年大不相同。当前经济形势已明显好转,但也要看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多,稳就业压力较大。因此,在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基础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我理解,从税收角度“再帮一把”,一是去年国家针对疫情出台的一些减税措施继续实施,例如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为1%的政策今年继续有效;二是继续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减税措施。例如,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的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降低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企业的实际税率等措施,都是“再帮一把”的重要体现,惠及的主要是经营比较困难的小微企业。
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这意味着,今年,减税政策要继续实施,并且更加强调减税政策的质效以及财政可持续。
记者:如何理解“不急转弯”的政策思想?您认为,这一思想对减税政策优化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朱青:以今年的预算报告为例,可以充分体现和理解“不急转弯”的政策思想。“转弯”即压缩赤字规模,体现谨慎的理财思想;“不急”则要求消减赤字的力度不要太大,以便对市场恢复元气“再帮一把”。
“不急转弯”体现在减税方面就是要精准地减,有针对性。一方面减税的总基调不变,但另一方面减税重在“优化和落实”上,不再出台大规模的普遍减税的政策,实施所谓的“精准减税”。
记者:国家“账本”的收支矛盾,也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您认为,在落实政策的同时,该如何保障财政可持续?
朱青:财政活动主要是一收一支。“收”主要是税收,如果税收减少了,财政支出就可能受到影响。税收政策就像“跷跷板”,减税降费为企业纾困的同时,会带来财政支出困难加大,所以需要权衡减税降费力度和预算平衡难度。
目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区域间财力不平衡,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市县财政收支运行紧张。近些年,我国宏观税负明显下降。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6年~2020年,我国宏观税负(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从17.47%降至15.2%。但与此同时,财政支出规模仍维持增长的势头,税收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缺口扩大,需要靠非税收入、调拨资金和债务收入来弥补,其中靠债务收入弥补的部分越来越大。而精准减税可以在加大对微型市场主体扶持力度、助力其恢复元气的同时,充分体现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虽然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政府债务规模相对较低,但要警惕“发新债还旧债”的债务依赖,以及重视隐性债务的问题。再加上我国政府的发债成本(利率)高,利息负担重,债务增长的势头不得不防。此外,政府债发多了,会提高票面利率,政府债券的利率是市场的基准利率,其结果会推高整个市场利率,最终加大企业的融资成本,不利于实体经济复苏。
因此,要把“更可持续”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前提条件。除了优化减税政策,精准施策,还要控制支出规模,各级政府都要节用为民、坚持过紧日子,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进一步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仍是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
同时,采取两大制度措施:一是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7.8%,其中均衡性增长10%);二是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