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税收始终是党奋斗历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历史时期,党领导下的税收实现了从革命税收、建设税收、改革税收到现代税收的治理变迁。
创立革命根据地的革命税收
党在成立初期,就提出了废除苛捐杂税的税收主张。土地革命时期,党的税收政策基本形成。1927年“八七会议”之后,井冈山等革命根据地纷纷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及其他革命根据地废除旧的苛捐杂税,探索建立新的税收制度和税务机构,为税收注入了红色基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政权十分重视税制建设,建立以统一的累进所得税和土地税为核心的新税制,合理确定税收负担,发展经济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保障革命战争的需要。在税收征管方面,积极推行民主评议税收,鼓励民众广泛参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些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税收举措,是中国共产党成为新中国执政党的根本原因之一。
建立新中国集中统一的建设税收
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下的税收从战时的革命税收向和平时期的建设税收转变,从分散向集中统一转变。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恢复国民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成为建设税收的中心任务。1950年1月30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的通令,决定以《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作为今后整理和统一全国税政税务的具体法案,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税务机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及相继颁布的各税种实施条例,配合以计划、会计、统计、监督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结束了近代以来中国税政不统一的局面。1952年底,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1956年,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税收制度体系。1950年~1977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规模从26亿元扩大到413亿元,28年增长超过14倍,年均增长10.5%。
稳步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20世纪80年代,为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我国开始建立涉外税收体系,实施国营企业两步“利改税”,初步建成一套含有30多个税种、内外有别、城乡不同的复合税制体系。尽管20世纪80年代尚未明确市场化改革目标,但随着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等市场主体的兴起,税收已开始自发推动经济运行机制市场化。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制体系,促进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为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进入21世纪,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2004年启动增值税转型,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农业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些改革举措,推动建立了更加公平、科学和市场化、法制化的税制体系,充分发挥了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剂分配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快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之后,以经济领域为主的改革正式过渡到全面深化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税收被置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全方位改革大背景和国家发展大战略下去考虑和谋划,强调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以税收治理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税务部门聚焦以“带好队伍、干好税务”为主要内容的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不断加强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六大能力”建设,税收越来越走向现代化、法治化、绿色化、智慧化、国际化。税收法定原则加快落实,截至2021年6月,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完成立法。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现代增值税制度基本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成功建立,为经济社会领域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绿色税制体系逐渐完善,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红利持续释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税收征管改革经历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初步构建起优化统一高效的税费征管体系。随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立,中国税务越来越走进世界税收舞台中央。“纵合横通强党建、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管干部、人才工程育俊杰、严管善待活基层”机制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并不断完善,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治理现代化之路。
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展望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上,应汲取党领导下百年税收事业的成功经验,在国家治理的总棋局中对税收精准定位、精准施策,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税收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环节,确保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践行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推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早日实现。
二是健全完善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现代税收制度,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比重;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做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中低收入群体,加快形成纺锤形收入分配格局,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完善地方税税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坚持税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相结合,提高税制的科学性、权威性、稳定性,让税收通过改革走上法治化的道路。
三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力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税收征管深度变革,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建设统一高效的税收大数据云平台,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促进税收征管智能化改造,推进法人和自然人税费信息“一户式”“一人式”智能归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信息“一局式”“一员式”智能归集;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积极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四是推动全球税收治理,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运用战略化国际化视野谋划全球税收治理,不断加大全球税收新规则制定的参与力度,在数字税、碳税等方面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谋求加快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和国际税收治理格局。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在全球税收治理的舞台上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分享“中国经验”。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