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支柱”国际税收新规则的通过,标志着国际税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是国际社会在有效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方面取得的新成绩。应当说,这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它为避免一场世界范围内的数字服务税“战争”奠定了基础。
从“双支柱”税改方案来看,支柱一主要解决的是征税权的重新划分问题;而支柱二要解决的就是全球最低税问题。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方案绑在一块出台,背后有利益的交换,也是各方相互妥协、各取所需的结果。由于拜登政府在国内增税,为防止美国公司将利润转移国外,美国支持支柱二。但要让OECD在此问题上“顺应”美国,美国不得不在支柱一问题上让步。发展中经济体等包容性框架成员方在这个过程中,也提出了各自的诉求。现在既然包容性框架140个成员中有136个达成了共识,说明各方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方案,应该说是求得了国际税改的最大公约数。
但也要看到,这次“双支柱”税改方案相当复杂,130多个国家参与其中,各国的会计制度并不完全相同,执行起来有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双支柱”方案是一种超国家的税收调节,被调节的对象是各国(地区)的企业,而调节的主体是国际社会(比如以后有可能成立的国际税收组织),中间隔着主权国家(管辖区),这种国际税收调节模式在人类历史上还是很罕见的。所以,“双支柱”方案能否像制度设计者想象的那样平稳落地、顺利实施还是一个未知数。
不过,既然我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地区)已经达成共识,就要做好执行的准备。首先就是要按统一的模板修改国内税法或税收协定,并向企业积极宣传“双支柱”税改方案,协议实施后还要在国际上通过争议解决机制积极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